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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優化車輛牌照逾半年 網上續牌申請增加近8成

社會事

運輸署優化車輛牌照逾半年 網上續牌申請增加近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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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優化車輛牌照逾半年 網上續牌申請增加近8成

2025年07月06日 12:40 最後更新:14:19

運輸署表示,優化車輛牌照去年底推出至今半年,今年首6個月有約11萬6千宗網上續領「行車證」申請,較去年同期約6萬5千宗,增加78%。至今發出超過46萬張新證。

運輸署。運輸署FB圖片

運輸署。運輸署FB圖片

署方在社交專頁說,優化車輛牌照後,運輸署會通過內部電腦系統核對資料,車主到牌照事務處續牌毋須再提交「牌簿」;驗車合格後亦毋須提交「驗車紙」。經網上續牌,如車輛保險紀錄能經香港保險業聯會網上系統即時核實有效,保險單也毋須上載。

署方說,會向行車證到期前一個月、剛到期及已逾期超過兩年的車主發送短訊或電郵,提醒他們適時續牌。

運輸署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以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說,由本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3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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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主在該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仍不作適當跟進,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萬5千元和監禁6個月。個別車主如有實際困難而未能在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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