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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鼓灘填海約145公頃集中產業發展 屯門西填45公頃棄建住宅

香港電台

龍鼓灘填海約145公頃集中產業發展 屯門西填45公頃棄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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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鼓灘填海約145公頃集中產業發展 屯門西填45公頃棄建住宅

2025年07月18日 14:54 最後更新:16:30

發展局建議在龍鼓灘及屯門西提供總面積約301公頃的新發展土地,當中包括透過近岸填海造地約190公頃,其中約145公頃位於龍鼓灘及約45公頃位於屯門西,並改造約111公頃現有土地。

當局建議,以 「智綠產業港」 作為發展定位,主力發展四個具增長潛力的核心產業,分別是綠色/新能源、先進建造業、循環經濟和現代物流業/內河碼頭。政府建議採用現代化「園區式發展」,營造有別於傳統工業區的發展格局。

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指出,為改善交通連接,建議興建全新的跨灣橋連接龍鼓灘填海區至龍門路。又會將現有屯門公眾貨物裝卸區搬遷至屯門西填海區,釋放屯門第16區約4公頃土地的發展潛力。

根據方案,龍鼓灘的近岸填海面積約145公頃,規模較2020年原先的填海方案減少了三分之一,內河碼頭內港的填海面積則會由40公頃輕微上調至約45公頃,以提供足夠沿海地段供產業發展。發展局透露,早前曾考慮屯門西地區的規劃以住宅發展為主,但經考慮持份者和業界, 認為應善用屯門西地區的地理優勢,提供更多空間以發展不同產業。

政府計劃,明年內展開改劃和其他法定程序,視乎政府工務工程開支預算分配及融資安排,現階段希望以2028年初展開龍鼓灘的填海工程及在2029 年產出首批用地為工作目標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早前被判罪成。同案《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亦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法庭今日起一連四日處理各被告求情。

案件繼續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控方提出,法庭量刑時,可考慮按各被告涉案行為等的嚴重性作考量,根據《香港國安法》,若罪行重大,可判處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積極參與者可判囚3至10年。

《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連同「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早前已認罪,陳梓華及李宇軒首先求情。

代表陳梓華的資深大律師指出,陳梓華與警方全面合作,指證被告黎智英,因此提出減刑一半,刑期少於10年,並可考慮3分2的刑期扣減。

代表李宇軒的資深大律師提出,理應以10年作為量刑起點,建議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配合調查並提供重要證據,減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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