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進行打擊「白牌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兩部私家車被扣留檢驗。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簡報案情。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表示,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為乘客,分別登上兩架私家車,到達目的地後,警方發現兩名分別38歲及61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警員向涉案司機發出交通傳票,涉案2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被扣車輛。
警方呼籲市民,應該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既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都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簡報案情。
被扣車輛。
黃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同埋扣押6個月。
黃嘉穎展示被扣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