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提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再為游蕙禎及梁頌恆監誓的決定的城大專業進修學院生莫嘉傑(21歲),今午再到高院入稟提司法覆核,挑戰立會秘書長陳維安於本月12宣佈劉小麗兩次宣誓有效及梁君彥於本月18日再為劉小麗監誓的決定,要求法庭宣佈劉就任資格取消,12日的兩次監誓無效、及主席無權再為劉監誓。

莫的代表律師莊永燦指,劉小麗宣誓時的內容極有問題,她不單加插字句,而且以每6秒講一個字的速度宣誓,令人難以明白內容,不想表示自己效忠特區及維護基本法,及顯示她不想受宣誓束縛,屬於忽略或拒絕宣誓。

莫指香港是法治社會,立會有人違反基本法,公眾應該正視,不可無視或「畀佢過關」,故今次是為香港的利益及公義入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