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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 AI 聊天機械人 私隱專員公署向用戶建議「自保」十招

社會事

安全使用 AI 聊天機械人 私隱專員公署向用戶建議「自保」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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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 AI 聊天機械人 私隱專員公署向用戶建議「自保」十招

2025年08月04日 17:20 最後更新:18:16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留意到近日有報道指有大型生成式人工智能(AI)平台將用戶與 AI 聊天機械人的聊天紀錄對外分享,並可經網上搜尋引擎供人搜尋。

AI 聊天機械人。AP圖片

AI 聊天機械人。AP圖片

隨著 AI 聊天機械人的應用日漸普及,私隱專員公署提醒用戶在使用新科技時應要懂得「自保」,用戶應留意,視乎設定,用戶與 AI 聊天機械人的聊天紀錄或會被儲存及用作訓練 AI 模型,當中存在個人資料外洩風險。有見及此,私隱專員公署向用戶建議以下「自保」十招,協助他們更安全地使用 AI 聊天機械人,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AI 聊天機械人。AP圖片

AI 聊天機械人。AP圖片

(a) 在登記或使用前
第 1 招︰細閱私隱政策、使用條款及其他有關處理資料的政策,以了解個人資料會如何被收集、儲存、使用及分享

第 2 招︰慎防假冒的 AI 聊天機械人的應用程式和釣魚網站

第 3 招︰調整設定選擇拒絕分享聊天紀錄(如有的話),以避免對話被儲存及用作訓練 AI 模型,並減低資料外洩的風險

(b) 與 AI 聊天機械人對話時
第 4 招︰不要分享自己及他人的個人資料

第 5 招︰如有需要,提交改正或移除資料要求

第 6 招︰對網絡安全威脅提高警覺

第 7 招︰刪除聊天紀錄中不需要保留的對話,以及刪除不再使用的 AI 聊天機械人帳戶,以減低資料外洩的風險

(c) 安全及負責任地使用 AI 聊天機械人
第 8 招︰謹慎使用 AI 聊天機械人提供的資料,慎防不準確、侵犯版權、含歧視或偏見的資料

第 9 招︰與 AI 聊天機械人對話時,不要分享機密資料和檔案

第 10 招︰老師/家長應在同學與 AI 聊天機械人對話時從旁指導

私隱專員公署星期二(3月10日)分別在新界及九龍區拘捕一名 48 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甲)及一名 20 歲中國籍男子。兩名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 64(3A)條的規定。

村屋(非涉事單位)。巴士的報記者攝

村屋(非涉事單位)。巴士的報記者攝

調查顯示,事主經營地產代理業務。被捕人士甲於 2025 年與事主合資購入一個村屋單位作投資用途。不久後,被捕人士甲決定退出,並要求事主退還其投資的金額及繳付利息,然而雙方未能就此達成協議。2026 年 1 月,有人在事主公司門外張貼兩張不同的單張,內容指稱事主欠款未還,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並披露事主個人資料,包括其中文姓名及照片,亦同時披露事主家人的照片。

兩名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 100 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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