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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懷孕少女遭殺害埋屍 傳給家姐最後短訊揭恐怖兇手係「他」

大視野

美懷孕少女遭殺害埋屍 傳給家姐最後短訊揭恐怖兇手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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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懷孕少女遭殺害埋屍 傳給家姐最後短訊揭恐怖兇手係「他」

2025年08月26日 16:20 最後更新:16:26

美國麻薩諸塞州瑞霍博斯(Rehoboth)發生一宗駭人命案,18歲懷孕少女凱莉‧蒙泰羅(Kylee Monteiro)慘遭殺害,其生前發給姐姐的最後一則短訊成為揭發兇手的重要證據。

與男友爭執後發出驚恐短訊

據當地媒體報導,警方調查顯示,蒙泰羅於8月6日與22歲男友格雷格‧葛魯姆(Gregory Groom)與發生激烈爭吵。當時蒙泰羅已懷孕約1週當時告知男友自己腹中胎兒的父親就是他。爭執期間,蒙泰羅疑被推倒在地、頭髮遭扯,甚至遭到掐脖。

最後短訊成謀殺案關鍵線索

她隨即使用僅剩4%電量的手機,向姐姐發送了最後一則訊息,內容為:「如果我死了,是Greg。」這成為葛魯姆涉嫌謀殺的關鍵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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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報案失蹤 偵訊後坦承殺人埋屍

8月8日,葛魯姆前往警局報稱女友「失蹤」,但警方經過近兩周的搜查後,發現事件真相遠比表面複雜。葛魯姆最初被控加重傷害孕婦、家庭暴力與恐嚇證人等罪名,後來在再度偵訊時坦承,雙方爭執期間他將蒙泰羅推倒,其後更在屋後棚架旁持廚房刀刺向她的頸部與胸口,刀刃甚至折斷。事後,他將蒙泰羅的遺體埋在自家院內約20碼(約18米)處、深約5英尺(約1.5米)的土坑中。

美懷孕少女遭殺害埋屍,傳給家姐最後短訊揭恐怖兇手係「他」。資料圖片

美懷孕少女遭殺害埋屍,傳給家姐最後短訊揭恐怖兇手係「他」。資料圖片

遺體被發現 社區將舉辦守夜會悼念

警方根據線索重返現場,發現被樹枝與泥土掩蓋的可疑地面,最終挖出一具遺體,初步確認為蒙泰羅,其最終身份有待法醫解剖確認。檢方於8月20日公布案情,葛魯姆已被依謀殺罪起訴,他在陶頓地方法院首次出庭時否認犯罪,目前羈押不得交保,案件將於9月10日再度開庭審理。

布里斯托郡地方檢察官昆恩(Tom Quinn)表示:「這對家屬來說是極為痛苦的時刻,我對他們表達深切哀悼,也希望他們能耐心等待司法程序。」蒙泰羅的家屬並未在庭外發言。當地社區將於8月23日晚上7點,在瑞霍博斯的退伍軍人紀念涼亭舉辦「希望守夜會」,以悼念蒙泰羅。

補習男老師因不滿男友人騙財及出賣,計劃行兇,遂於2018年唆使對自己有愛慕之心的女網友翟詠詩執行「殺人計劃」,更提供真槍實彈並教對方開槍,惟殺人計劃未及實行,各人均被捕。補習老師蘇翰韜經審訊被被裁定串謀謀殺罪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罪罪成,判囚27年。蘇於星期五(12月5日)在高等法院提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不服定罪許可申請即日被駁回,不服刑期上訴待6個月內頒布結果。

被告蘇翰韜2022年3月10日被裁定串謀謀殺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控罪指,他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在香港與翟詠詩及其他人,串謀謀殺林靖峰,以及在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包括槍、滅聲器及彈藥。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囚被告兩罪27年。資料圖片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囚被告兩罪27年。資料圖片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情節極嚴重,蘇為案中主謀,他有如事件的指揮官,利用女戰友翟詠詩等人的天真及不成熟犯案,認為他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判囚被告兩罪27年。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在指示陪審團時,沒清晰指示,翟詠詩是否有清晰意圖串謀謀殺。她只是在情感上跟從被告的指示,但沒有證據指,她有意圖殺死林靖峰。她從來沒明確表示過,她想殺人。法官薛偉成指,需要看其所作所爲,串謀謀殺也不需要書面簽協議。

上訴方續指,被告有7次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被告在第5次錄影會面中行使保持緘默權,但控方盤問時,利用這點質疑被告的可信性。原審法官沒向陪審員特別指出,被告在第5次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權,不可以用作質疑被告可信性,這在原審法官的指示中欠缺。

關於刑期,上訴方引述相關案例認為,謀殺罪刑期應為12至14年。

三位法官聽罷上訴方陳詞後宣布,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被拒,惟押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的決定,將在6個月之内頒佈。

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法官楊家雄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情指,女特赦證人翟詠詩於2016年在網上認識被告,並與他人一同玩Wargame(野戰)。同時,他們亦發展親密關係,曾在廢棄的學校內發生性行為,但兩人非情侶。被告曾向翟透露,事主林靖峰曾以欺詐手段獲取金錢,也背叛他,被告因此想殺死事主。他指示翟跟蹤事主,又在2018年11月中,將兩個裝有槍的袋交予翟保管,並稱袋內藏有玩具槍。

被告於同年12月5日,在翟家打開該袋,展示兩支手槍和滅聲器。翟翌日把袋轉交予蘇緯軒,並得知被告指示他人殺死事主。翟後來知悉行動取消,並取回該藏有手槍的袋。但被告把行動失敗歸咎於翟,並稱若行動最終失敗,要翟獨自行事。

被告之後兩次帶翟試槍,惟只有於同年12月30日試槍成功。他指示翟要向事主的頭及身體各開3槍,才可把對方殺死,而他則於試槍翌日與女友去日本旅行,並在機場被捕。被告被捕後稱只是想過拍反社會題材電影,又否認曾指示翟等人殺人。

同案的另一名男子蘇緯軒(20歲,無業)早前被裁定兩罪都不成立。翟詠詩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

案件編號:CACC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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