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隊一隊探員,根據情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星期三(9月3日)晚上在大埔新屋仔村展開反毒品行動。
元朗警署 。資料圖片
警方在村內一停車場截查一名29歲本地男子,並在其身上檢獲約一公斤懷疑大麻花。警方其後又搜查該男子於村內租用的一鐵皮屋,懷疑該鐵皮屋用作儲存毒品。
經搜查後,警方在屋內檢獲約44公斤懷疑大麻花、約370克懷疑依托咪酯粉、約19克懷疑可卡因、約10公升果味甘油混合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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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超過1000萬元。該名29歲本地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毒品調查科於4月20日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於沙田拘捕一名32歲、揹着兩個背囊的本地男子,在背囊檢獲約20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約1500萬元。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何灝庭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何灝庭向傳媒簡報案情。何灝庭表示,警方毒品調查科於人員,於4月20日早於沙田牛皮沙街一帶執行職務期間,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男子,並在該名男子所揹着的兩個背囊內撿獲該20磚懷疑可卡因。
檢獲的懷疑可卡因和背囊。
何灝庭續稱,被捕男子姓劉、32歲、報稱無業,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會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會在4月22日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何灝庭指,警方不排除有人為了「搵快錢」而被犯罪集團招攬成為跑腿,因此警方希望借此機會呼籲市民,切勿因為一時貪念輕信他人,以為可以輕易賺取金錢而參與販毒活動,因為犯罪集團往往利用金錢去利誘他人作為他們的運毒的「工具人」,一旦被捕,運毒者需要負上嚴重的刑責前途盡毀,市民應該提高警覺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何灝庭展示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