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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中國女疑遭「高富帥男友」騙至緬甸園區 失聯近300天短暫報平安後再消失

兩岸

22歲中國女疑遭「高富帥男友」騙至緬甸園區 失聯近300天短暫報平安後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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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中國女疑遭「高富帥男友」騙至緬甸園區 失聯近300天短暫報平安後再消失

2025年09月13日 11:05 最後更新:12:56

一宗延宕多時的失蹤案在八月底出現新進展。內地22歲女大學生王陽陽去年12月隨男友外遊後失聯,行蹤一度指向緬甸妙瓦底的凱旋園區。她於8月底曾向家人傳回憔悴自拍和定位訊息,顯示疑被轉往柬埔寨,但很快再度失去聯繫。其母其後在網上更新案情並求助,引發廣泛關注。

王陽陽母親描述案情經過。網絡截圖

王陽陽母親描述案情經過。網絡截圖

王陽陽母親近日通過網絡更新案情並求助社會。網絡截圖

王陽陽母親近日通過網絡更新案情並求助社會。網絡截圖

由旅遊變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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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陽母親描述案情經過。網絡截圖

王陽陽母親描述案情經過。網絡截圖

王陽陽母親近日通過網絡更新案情並求助社會。網絡截圖

王陽陽母親近日通過網絡更新案情並求助社會。網絡截圖

王陽陽近照。網絡圖

王陽陽近照。網絡圖

緬甸妙瓦底凱旋園區,是一個高度戒備的電詐園區,獲救演員王星也曾被關押在此。網絡圖

緬甸妙瓦底凱旋園區,是一個高度戒備的電詐園區,獲救演員王星也曾被關押在此。網絡圖

8月31日,王陽陽疑在被轉送途中發給家人的照片。網絡圖

8月31日,王陽陽疑在被轉送途中發給家人的照片。網絡圖

公安部今年初通報,聯同泰國、緬甸警方破獲多宗人口販運案。網絡圖片。

公安部今年初通報,聯同泰國、緬甸警方破獲多宗人口販運案。網絡圖片。

王陽陽2003年出生,失蹤前是一名在讀大學生。她曾告訴母親會與朋友旅遊,聲稱目的地包括北京、上海等地。去年12月17日,她先飛抵香港,再轉往泰國曼谷,其後手機關機,音訊全無。家屬經多方查證得知,她曾出現在泰緬邊境湄索一間酒店,隨後被軍車送往緬甸園區。

王陽陽近照。網絡圖

王陽陽近照。網絡圖

曾被目擊 園區內有她身影

該園區曾被囚禁的模特楊澤琪與演員王星,獲救回國後都向王陽陽媽媽確認,自己親眼見過王陽陽。消息令家屬更加肯定女兒曾被困其中。該園區以嚴密管理和暴力控制見稱,不少受害者被迫從事電信詐騙,甚至面臨酷刑。惟園區在2025年初已遭多國警方重點打擊,運作大幅受限,但跨境詐騙活動仍持續轉移至其他地區。

緬甸妙瓦底凱旋園區,是一個高度戒備的電詐園區,獲救演員王星也曾被關押在此。網絡圖

緬甸妙瓦底凱旋園區,是一個高度戒備的電詐園區,獲救演員王星也曾被關押在此。網絡圖

短暫報平安 定位顯示轉移

今年8月31日,王陽陽突然借用同園區一名男生的手機向母親發訊息,稱自己「被放出來」,並被告知可以回國,但她與同伴均未取回手機和護照。翌日,該男生手機顯示的定位資訊指向柬埔寨。王陽陽在車上傳來的自拍中神情憔悴,此後便徹底失聯。

8月31日,王陽陽疑在被轉送途中發給家人的照片。網絡圖

8月31日,王陽陽疑在被轉送途中發給家人的照片。網絡圖

母親孤身求助

王媽媽先後在上海、瀋陽報警,已獲派出所出具接警回執,目前仍在等待正式立案及後續進展。她在網上發帖求助,坦言自己是退休單親母親,經濟拮据,甚至考慮貸款籌救。她希望官方或公益組織能夠伸出援手,協助尋人。

緬甸妙瓦底凱旋園區「恒升三期」方面回應媒體,否認園內有王陽陽。但受害者證詞與家屬掌握的訊息,與園區說法出現明顯落差。中國官方尚未就個案細節公開回應,但多次強調高度重視跨境電信詐騙問題。反詐志願者和部分公益組織雖有轉發消息,但暫無實質進展。

同類案件頻仍 跨境詐騙成風

事件並非孤例。近年多宗內地青年因戀愛或高薪工作陷阱,被拐至緬甸、柬埔寨等園區,遭迫從事電詐。王星、楊澤琪等個案曾引起社會關注。公安部今年初亦通報,聯同泰國、緬甸警方破獲多宗人口販運案。

公安部今年初通報,聯同泰國、緬甸警方破獲多宗人口販運案。網絡圖片。

公安部今年初通報,聯同泰國、緬甸警方破獲多宗人口販運案。網絡圖片。

未解的懸念

王陽陽下落依然不明,母親每日焦急等待。案件折射出跨境電詐與人口販運的黑色產業鏈。外界呼籲加強執法合作,避免更多青年陷入同樣危險。

18歲無業青年2024年為1000元報酬,擔當騙徒「跑腿」,按指示代收八旬婦15萬元電騙款項,並再向老婦額外索取10萬港元。惟老婦回家取錢途中告知大廈保安員,獲提醒疑受騙,終揭發本案。該少年其後被捕,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區院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二(2月3日)判刑時指,被告已在獄中還柙8個月,犯案時僅16歲,年紀尚輕,終判被告入教導所更生。

被告鄺家翹,報稱無業,承認於2024年8月15日與他人串謀詐騙楊薇。平頭裝的被告今身穿藍白色上衣到庭,聞判後表現平靜。

被告鄺家翹,報稱無業,承認於2024年8月15日與他人串謀詐騙楊薇。

被告鄺家翹,報稱無業,承認於2024年8月15日與他人串謀詐騙楊薇。

黃官引述被告背景,被告出身勞工家庭,父親是司機,母親是家庭主婦,家中排行第三。被告學業不佳,曾確認患有過度活躍症,中四輟學,結識不良朋友而加入黑社會組織。被告曾在2023年因另一宗洗黑錢案被捕,在2025年被判入教導所前,於保釋期間犯下本案。

黃官判刑時指,被告在保釋期間犯案屬加刑因素,本案涉及「猜猜我是誰」的犯罪行動,被告知道事主是長者,亦知道有人企圖騙取長者款項,儘管沒證據顯示是犯罪集團所為,但被告的角色是負責收取騙款,案情嚴重,惟考慮被告已還柙8個月,且坦白認罪,願意承擔後果;而被告犯案時僅16歲,現年18歲,年紀尚輕,沒參與詐騙策劃,平衡所有因素後,終判被告入教導所,更有利於被告改過自新。

案情指,事主楊女士獨居於荃灣海濱花園,她在2024年8月15日下午接獲來電,有人聲稱事主的女婿因與人打架身在警署,需要20萬港元保釋金。事主慌亂之下,無進一步查證,即同意支付金額。她同日下午在住所樓下,將家中的港幣15萬元現金交給被告。被告其後要求事主額外支付10萬元,事主回家取錢,途中將此事告知大廈保安員,被提醒後才懷疑受騙,事主與家人商量後報警。

區院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二(2月3日)判刑時指,被告已在獄中還柙8個月,犯案時僅16歲,年紀尚輕,終判被告入教導所更生。

區院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二(2月3日)判刑時指,被告已在獄中還柙8個月,犯案時僅16歲,年紀尚輕,終判被告入教導所更生。

附近的閉路電視拍攝到事主將款項交給被告。同年8月27日,警方在被告住所後樓梯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黃浚峰」支付他1000元,「叫我去海濱花園搵個阿婆收錢,我知收返嚟啲錢係呃返嚟嘅」。

被告又指,在Telegram收到某人指示到案發地點向一名老婦收錢,他會得到1000元報酬。被告和「黃浚峰」事前曾到沙田港鐵站,男子A給予兩人各500元及涉案手機,以接收扮作事主女婿的騙徒來電。被告之後到場收款,「黃」則在對面街等待,被告用自己手機拍下騙款相片傳送予男子A,二人其後再將騙款交給男子A。

案件編號:DCCC27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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