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非法取酬載客活動,拘捕兩名男司機及扣查兩部私家車。
被扣查私家車。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表示,港島總區交通部22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亦即白牌車行動。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簡報案情。
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為乘客,在東區分別登上兩架私家車,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兩名分別41歲及42歲本地男司機,他們涉嫌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而涉案兩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被扣查私家車。
警方呼籲市民,應該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都會失去應有保障。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與被扣車輛。
黃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