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五於青馬大橋下層通道及青馬大橋觀景台舉行代號為「先驅」的大型跨部門反恐及重大事故演習,以加強及測試相關政府部門及持份者處理突發事故時的溝通、協調及應變能力。
模擬現場處理傷者。
消方處人員作簡介。
是次演習由警務處新界南總區葵青警區進行,模擬在青馬大橋觀景台一個嘉年華舉行期間,發生連環突發事故,包括兩名激進分子企圖干擾港鐵機場鐵路運作;4名同黨隨後於大橋觀景台策動汽車撞擊導致數名人士受傷;以及企圖於嘉年華期間以槍及刀襲擊在場人士。
演習中,警務處與相關政府部門及持份者在不同突發情況下,有效調配人手、進行緊急疏散和救援、使用無人機掃蕩並配合戰術行動,成功搜捕並制服所有激進分子,阻止了他們的襲擊計劃。整個過程充分展現了各單位的資訊傳遞及決策流程暢通高效,能夠在危機發生時迅速應變,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使用無人機。
是次演習由警務處聯同四個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合共派出逾300名人員參與,包括警務處 (葵青警區、機動部隊、衝鋒隊及反恐特勤隊等)、消防處、民政事務處、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以及交通基建管理合約有限公司,所有人員均積極參與及協助籌備演習,透過實戰演練,進一步強化了各單位在處理重大事故時的溝通及協調能力。
模擬滅火。
在青馬大橋下層通道演習。
此外,演習邀請接近100名來自「警隊學長計劃」的青少年義務參與。參與者在演習中扮演不同角色,包括模擬事故中的傷者、目擊者及現場市民,親身體驗如何在緊急情況下應用「閃、避、求」及「見疑即報」應變指引,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模擬制服疑犯。
為配合政府的三層防範反恐機制,警方將繼續與相關政府部門及社區各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持續多方面加強反恐準備,包括強化情報交流、擴展社區情報網絡、防範自我激化、深化公眾教育,以及舉辦更多元化的反恐演習,促進部門及公私營機構間的協作,全面提升香港的防禦能力及提高大眾的反恐意識,以達致全方位保障國家和社會安全。
警方於4月20至21日展開代號「捕帥」拘捕行動,瓦解一個專門針對中國內地海外留學生的跨境電騙集團,罪拘捕3名男子及起回涉及4宗案件的所有贓物,涉案金額為港幣500萬元。
警方旺角警區刑事部總督察陳孟豪。
警方旺角警區刑事部總督察陳孟豪、重案組高級督察袁栢瑩,以及情報組高級督察梅碧心向傳媒簡報案情。陳孟豪表示,由26年至今旺角警區接獲7宗騙案,這些騙案受害人都是外地留學生,騙案總共涉案金額為700萬元,而行動進行至今共偵破當中4宗案件,涉案金額為500萬元,所有的贓物亦起回,一共拘捕3名人士及通緝兩人,拘捕行動仍然繼續。
陳孟豪指,受害海外留學生接到電話,在電話中騙徒假扮官員,聲稱受害人干犯刑事罪行,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及要求受害人返回香港購買金粒,將這些金粒交給行騙集團的其他成員,這些成員取得金粒後會套現成現金或虛擬貨幣。
行騙手法
袁栢瑩稱,警方發現騙徒的手法是會要求受害人以少數目、但高頻率的方式購買金粒。為了減低被懷疑的風險、拖延被揭發騙徒的身份,騙徒和受害人交收完黃金之後,會繼續和受害人保持聯絡,博取他們的信任,從而有更多的時間去處理贓物,將贓物變賣成現金或加密貨幣。
袁栢瑩指出,在警方於調查期間,利用「銳眼」及坊間的閉路電視、分析了大量的資料鎖定了數名疑犯。行動中警方拘捕了3名中國籍男子,年齡介乎25至37歲,涉嫌4宗「串謀詐騙」和「處理犯罪得益」,而3名被捕人士的角色主要是接贓。警方亦在他們的工作地點,起回大約500萬元贓物。現階段案件仍然是調查當中,亦有負責假扮官員的在逃人士,相信會有進一步的拘捕行動。
警方旺角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袁栢瑩。
梅碧心則表示,這次的行動之所以能及早識別受害人、爭取寶貴的調查時間,全賴旺角區內金舖、連鎖珠寶店以及酒店前線職員高度警覺,形成可靠的安全網,更有賴西九龍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旺角警區警民關係組長期建立的情報機制、西九龍社區先鋒計劃,前線職員可以透過即時的熱線,向情報的單位通報。這次因為金舖及時的舉報,警方才能騙徒嘗試拖延時間、銷毀證據時及早介入,識別潛在的受害人,減低損失。
梅碧心續指,針對這類留學生騙案,警方已經向業界發出了防騙的指引。如果金舖客戶是一些年輕的內地旅客,買金的時候緊張不斷四處張望及不停通電話,甚至用視像通話的話,可以嘗試詢問其買金的目的。另外,這些人很多時候都會分多次、少量地購買金額,而每一次的金額都不會多過12萬,以免要登記他們的名字。遇到上述的情況,前線的人員可以透過警方防騙熱線18222或999,即時與警方聯絡。
警方旺角警區情報組高級督察梅碧心。
另外,警方亦會透過中國內地本地留學生群組(即港漂學生)傳遞防騙訊息,希望他們可以分享給海外留學的朋輩,提高他們的防騙意識。同時,警方亦透過內地與香港協作機制,與中國內地和其他境外的執法部門保持聯絡交換情報。
梅碧心提醒所有金舖、金工場等等的貴金屬交易商,都要提防不要接收一些來歷不明的黃金或其它貴金屬;對可疑的交易應該及時提交可疑交易報告,通知警方及與聯合財富情報組聯絡。公眾亦需提防一些無需學歷、高回報、賺快錢的廣告,以免被防騙集團利用、誤導法網。
警方呼籲
梅碧心續指,今次的案件涉及多宗嚴重的罪行,包括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處理贓物罪」則違反《盜竊罪條例》第24條,一經定罪可以被判監禁14年。
梅碧心稱,今次行動充分體現出跨境、跨部門合作、社區夥伴、警方情報網路和偵查的重要性,成功打擊一個專門針對中國內地海外留學生的跨境電騙集團。
警方旺角警區刑事部總督察陳孟豪(中)、重案組高級督察袁栢瑩(右),以及情報組高級督察梅碧心(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梅碧心強調,警方會繼續全力追查所有在逃人士,亦會加強和其他執法部門、酒店和其他的社區合作夥伴,以及與中國內地及其他境外的執法部門保持聯絡,擴大警方的情報網路,堵塞洗錢漏洞,以及加強針對留學生群體的防騙宣傳。
梅碧心再次此呼籲所有海外留學生和家長留意,任何的執法人員絕對不會以電話要求利用任何的形式,包括購買黃金、「轉數」以繳交任何的保證金。如果有任何的懷疑,應該立即致電警方的防騙熱線18222或999,與警方即時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