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星期四(十月二十三日)在羅湖懲教所舉辦「賽馬會連線啟程計劃」啟動禮。計劃落實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的項目,為刑期少於一年的在囚人士,提供涵蓋在囚期間至釋放後的「一條龍」更生服務,並對他們的更生情況進行追蹤研究。
「賽馬會連線啟程計劃」是多方合作的成果,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策劃及捐助、懲教署及善導會聯合策劃,並由香港大學擔任知識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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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舉辦「賽馬會連線啟程計劃」啟動禮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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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懲教署署長吳超覺在啟動禮上表示,懲教署一直致力加強更生工作,透過適切的更生計劃協助在囚人士改過自新。他感謝社會不同持份者對更生工作的支持。他表示,「賽馬會連線啟程計劃」應用了終止犯罪理論,並將更生服務由懲教院所延伸至社區,有助降低更生人士的重犯機會,重塑奉公守法的新身分,重新連結社會,亦支援他們回饋社會,逐步逆轉人生。
香港賽馬會慈善事務部主管(教育;青年)應鳳秀致辭時說,更生人士若得到適切的協助,能有效減低他們重犯的情況,更可讓他們轉化為社會的人才資本。香港賽馬會希望透過今次的策劃及捐助,以創新的「一條龍」模式,協助短刑期的在囚人士由院所內開始裝備自己,並在獲釋後重建自我,以便更好地融入社會,貢獻香港。
善導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潘兆童法官致辭時指出,計劃與在囚及更生人士同行,為他們提供從院所到社區的無縫接軌多元支援服務,協助他們訂立目標,並逐步重建與他人的關係,使他們能融入社區,成為貢獻社會的力量。這是一項歷史性的里程碑。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署任院長方偉晶教授致辭時表示,計劃不僅是一個跨學科合作項目,結合不同範疇的專業知識和研究優勢,為更生人士提供全方位及多角度的支援服務,更是香港首次採用隨機對照組的科學方法評估計劃成效,為更生服務提供寶貴的實證數據,有助未來發展出更多元化及更具成效的更生概念。
「賽馬會連線啟程計劃」將於羅湖懲教所、壁屋監獄、塘福懲教所及大欖懲教所推行,為自願參與而刑期少於一年的在囚人士提供「一條龍」更生服務,當中包括透過專業社工評估,為在囚人士安排合適的個人成長小組活動,協助他們發展個人強項,建立正向價值觀和人生目標,並加強守法意識,從而強化他們改過的決心。此外,計劃亦提供就業相關的協助,並在在囚人士離開院所後持續跟進個案,透過社區活動協助他們建立正向的社交網絡,並順利融入社會。
懲教署更生服務研究組會聯同香港大學展開為期三年的研究,追蹤並研究服務使用者釋放後的更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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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 逮捕多名非法勞工及僱主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十二月二十一日至昨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街市、表演及活動場地等,共拘捕六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兩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三男三女,年齡介乎十八至五十八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名四十三歲女子。
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此外,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有派遣人員以及宣傳車到上水一座新落成屋苑,向辦理入伙手續的住戶及物業管理人員派發宣傳單張。除了呼籲住戶切勿聘用非法勞工外,亦提醒住戶作為顧客如明知而透過服務提供者僱用非法勞工,亦有可能要負上刑責。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階段是否涉及威脅及脅迫,以及是否存有剝削性質。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九人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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