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在星期一至星期四隨國家公安部所帶領的代表團,首次出席於泰國曼谷舉行的第43屆東盟警察首長會議。會議匯聚東盟成員國的高級警官、對話夥伴和國際執法觀察員,交流最佳做法,並訂定合作框架,共同致力採取措施,增強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能力,確保地區安全。
香港警務處代表出席第43屆東盟警察首長會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陳東與兩名同行人員除出席會議外,分別與澳洲、柬埔寨、印尼、意大利、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韓國,以及越南的執法機構代表會面,並先後與緬甸警察局局長、印尼國家警察局國際關係部門主管、澳洲聯邦警察局副局長,以及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副警務督察長舉行雙邊會議,就打擊詐騙深入交流,推動協作打擊罪犯,加強保護民眾,並藉此深化與國際夥伴合作,鞏固香港警隊打擊跨境罪案的能力。
點擊看圖輯
香港警務處代表出席第43屆東盟警察首長會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警務處代表出席第43屆東盟警察首長會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警務處代表出席第43屆東盟警察首長會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警務處代表出席第43屆東盟警察首長會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警務處代表出席第43屆東盟警察首長會議。政府新聞處圖片
警隊說,將持續發揮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的角色,透過不同的國際警務組織平台,包括國際刑事警察組織,推動警務創新與區域執法協作,強化與不同國家和地區,特別是亞洲的執法機構聯動,為維護全球和地區安全作出積極貢獻。
廉政公署星期二(3月3日)落案起訴一名消防隊目,控告他涉嫌訛稱父親罹患癌症,向四名職級高於他的同袍及一名友人借貸應急,詐騙及企圖詐騙多筆貸款共約25萬。案件星期二中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
廉署早前接獲消防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黃千乘,36歲,消防處消防隊目,現已被停職,被控7項欺詐罪及3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廉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星期二出庭應訊時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1日再訊,他獲准保釋。
於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案發期間,被告涉嫌以父親罹患癌症或其他疾病為由,向三名消防總隊目、一名消防隊長及一名友人索取貸款,以支付父親的醫療及藥物費用。
七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五名事主訛稱需要支付患病父親的醫療費用,意圖詐騙而誘使五人向他提供七筆貸款共約17萬。
三項企圖欺詐罪則指,被告涉嫌以上述理由,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其中一名消防總隊目向他提供三筆貸款共八萬元,但被拒絕。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因為想借錢,所以虛構父親患病作為原因。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星期二由廉署人員司徒嘉文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