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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克伯格「打騙」不力豬籠入水 港名人被假冒禁不絕 謎團終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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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克伯格「打騙」不力豬籠入水   港名人被假冒禁不絕 謎團終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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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克伯格「打騙」不力豬籠入水 港名人被假冒禁不絕 謎團終解開

2025年11月09日 20:56 最後更新:21:42

近兩年,Facebook 等社交平台出現多位政經名人的廣告,上加「教你投資發達」等字句,我見過的有陳茂波、馬時亨、梁錦松、施永青、陳永陸、曾智華等等,不計其數,全都是由騙徒假冒,氹人入投資騙局呃錢,因「名人效應」奏效,釣到的水魚甚多。部分名人同我講,他們都曾向平台營運商投訴,但過一陣又再重現,周而復始,完全冇計。我一直覺得疑惑,若營運商狠手嚴打,無理由禁之不絕。

這個謎團昨日終於解開,路透社曝光平台母公司Meta一份內部文件,原來Meta去年來自詐騙及違禁商品等的廣告收入,達160億美元(約1248億港元),其中涉詐騙的廣告收入近70億美元(約546億港元),Meta豬籠入水賺到笑,令人質疑它因向錢看,對「打騙」放軟手腳,變相縱容,騙徒遂有恃無恐,越呃越猖狂。

Meta一份內部文件披露,去年它旗下社交平台廣告收入的10%,來自詐騙及其他違法廣告,老闆朱克伯格被質疑為了公司收入,對這類廣告放軟手腳,沒有重手嚴打。

Meta一份內部文件披露,去年它旗下社交平台廣告收入的10%,來自詐騙及其他違法廣告,老闆朱克伯格被質疑為了公司收入,對這類廣告放軟手腳,沒有重手嚴打。

這份文件披露,去年Meta的收入中,近10%與詐騙、禁售商品、非法網上賭博有關,涉及金額160億美元。這巨額收入中,近一半即70億美元,是來自詐騙廣告。Meta旗下幾個平台,包括Facebook 、Instagram 、Whatsapp等,每日向用戶展示數以10億計涉詐騙的「高風險」廣告。

為什麼營運商明知這些廣告具「高風險」,呃人機會高,仍讓它們出街,而不將之封殺?內部文件指出了問題所在,原來根據Meta內部審查系統,某廣告要被判定有95%機會屬詐騙,才會封殺有關客戶。如果廣告未達這概率,Meta將繼續開閘,但會收取更高廣告費,作為「懲罰」,以提高其投放這類廣告的成本,藉此控制廣告的數目。

這「懲罰」能否減少詐騙廣告,大受質疑,騙徒如果可以多花錢而釣得更多水魚,必不會計較增加一點成本,反而更願意向Meta奉上廣告費,換取更多推送次數。結果詐騙廣告沒減,而Meta的荷包就繼續腫脹。

另一個被指「鬆手」的做法,是一些規模較小的廣告客戶,要被指涉嫌進行金融詐騙8次,才會被封殺,令騙徒可繼續運作一段長時間,「收檔」之前,已在大量中招者身上獲得巨利。

Meta「打騙」不力,原來也是內部定出的政策,大前提是不影響公司收入。據有關文件披露,高層對負責審核「行騙廣告」的部門,設定了上限,就是封殺造成的收入損失,不超过0.15%。換言之,打擊還打撃,盡可能不自斷財路。

這解釋了Meta放軟手腳的可能原因,該文件指出,在過去3年,它因此未能有效識別和阻截大量高風險廣告投放。

一位朋友看完這報道後,終於明白為何假冒名人的廣告出完又出,即使多次投訴亦無效。他本身也是受害人,曾經報案,警方很積極處理,不過表示騙徒多不在香港,而是透過網絡於境外運作,要追查並不容易,只能由平台營運商去管制。如果營運商為了收入隻眼開、隻眼閉,假冒名人的詐騙廣告將沒完沒了。

香港多位财經名人被人假冒在fb出廣告,吸引水魚入騙財投資局,馬時亨便是其中之一。這類廣告為何至今仍封之不絕,謎團終於解開。

香港多位财經名人被人假冒在fb出廣告,吸引水魚入騙財投資局,馬時亨便是其中之一。這類廣告為何至今仍封之不絕,謎團終於解開。

一位行內人士同我講,騙徒可以不斷在平台開新賬戶,以不同名稱登記,然後假冒名人出廣告,即使最後被營運商封號,又可改用另一名稱運作,封之不盡。他說,如果營運商肯出重手嚴打,技術上可把這類賬戶的「幕後玩家」趕盡殺絕,只因營運商只看「錢」看,讓騙徒如魚得水,繼續呃錢發大財。

除了詐騙廣告,Meta也客觀上縱容了社交平台其他犯法廣告,包括明目張膽出售冒牌名牌貨、經營非法綫上賭博等。

朋友和我都認為,除非Meta老闆朱克伯格肯減少收入,誓清洗非法內容,否則假冒名人呃錢的廣告仍將繼續泛濫。不過這只是奢望,對他而言,公司業績大過天,要他狠手「打騙」,no way!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明天(15日)裁决,是否定罪屆時便會揭盅,因這案影響重大,各方都屏息等待結果。我細看整個審訊過程,控方掌握了大量證明黎智英犯罪的證據,除了公開的文章、訪談等,還有大批隱密通訊紀錄,皆是真憑實據。控方手中有6張「王牌」,就是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核心人物陳梓華和李宇軒,還有願做特赦證人的壹傳媒「大掌櫃」周達權。他們事發時都是黎的心腹,案中齊齊倒戈。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黎智英案156日審訊中,有幾個重點是定罪的關鍵,1是他是否操控和指令《蘋果》高層,利用旗下傳媒煽動群衆參與反修例動亂,以及作為「打國際綫」的工具。黎對此矢口否認,指下屬有编採自主,但負責指揮編採工作的張劍虹和陳沛敏,都說實情並非如此,指各人都要遵照老闆的指示去做。

《蘋果》社長張劍虹是黎的多年親信,他作供時清楚表示:「我哋(《蘋果》高層)必須依從佢(黎智英)嘅編採指示營運....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他說,自從黎智英2019年7月去美國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後,講制裁就越來越多,而《蘋果》也更加偏激,其後黎催促下屬盡快把《蘋果》英文版搞出來,以促外國政府出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在庭上披露,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曾不斷給她訊息,叫她想辦法用《蘋果》催谷更多市民上街示威,指「而家情況實在太靜,(我)好驚」。

她說,到了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起草一份「Shit List」,即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呼籲美國和其他國家向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更大壓力。

黎智英是否定罪的第2個關鍵,是他有否操控「重光團隊」,在「國際綫」出擊,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外逃被捕的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時披露,在2019年6月至9月,「重光團隊」3次進行眾籌,在全球傳媒刋登廣告,呼籲制裁香港,而黎智英對這行動3度力撐,通過「重光團隊」另一核心成員陳梓華,出資數百萬港元墊低。

與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密切聯繫的陳梓華,也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黎約他在壹傳媒大樓內密晤,他當時坦言自己「腳軟」,提出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稱自己會繼續下去。據控方披露,黎曾於5月時向陳梓華說,「要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跟隨黎老闆多年的壹集團「大掌櫃」周達權,則在作供時證實,他曾與Mark Simon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陳梓華,用於「國際綫」活動,而支票由黎的私人公司Dico支付。此外,他也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project」,估計是用於「重光團隊」在全球登廣告呼籲制裁中港政府。

黎智英是否入罪的第3個關鍵,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有無繼續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張劍虹作供說,他2020年12月曾探望正還柙的黎智英,黎說「唔使驚,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陳梓華也透露,黎智英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仍表示自己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訊息傳給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政府官員提議制裁。

控方曾問陳梓華,在兩人密會後,至到2021年2月(接: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他被捕,黎智英有沒有表示過「停止國際游說4步驟」及「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這6名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都是黎智英的近身心腹,他們透露的內情可信性極高,所以能有力攻破黎的辯護防綫,至於法官最後是否接受這些證供,裁定黎罪成,明日(15日)便有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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