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世紀火災,暴露了香港的安全隱患、制度不足、監管疏漏,特首超哥誓言要調查到底,化悲憤為改革力量,確保堵塞所有漏洞。這的確十萬火急,刻不容緩,據政府統計,全港有2.8萬幢私人樓宇樓齡已達30年以上,要強制驗樓和維修,類似宏福苑的工程,將排山倒海而來,如何防止惨劇重演的問題已迫在眉睫,政府須盡快革新、補漏,挑戰極大。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在報章撰文,講述今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的重點,其一是「增強城市安全韌性」,要求做好房屋安全管理,與香港剛發生的災難和面對難題,竟十分脗合,也是對港府的「當頭棒喝」,值得深切思考。
特首超哥今日表示,經過這次世紀火災後,要進行系統性改革,確保堵塞所有漏洞。今年7月舉行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已提出要「增強城市安全韌性」,加強房屋安全管理,值得港府深思。
這次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是第2次舉行,與上次隔了10年。曾德成在文中指,會議提出建設現代化城市的6個要點,其中之一是「韌性」,指的就是「安全可靠」。他引述會議後發布的《意見》文件,講到要務之一是「增強城市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的能力。具體做法之一,是「健全常態化風險隱患監測預警機制」,即是要有一套有效機制防患於未然。
曾德成還引述會議文件指,城市發展已進入了「三分建、七分治」時期,意思是,除了建設,工作重心轉為注重「治理」、加強統籌協調,以減低城市的安全風險。
我看完這文後,立即聯想到今次世紀災难,雖然香港有法例和機制預防火災,但在福宏苑大維修中,由工程安全監管、使用物料是否達標,以至消防設備能否有效運作等,都出現連串疏導,卻多未能及早發現,或發現之後沒有即使處理,顯示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所說的「房屋安全管理系統」部分失效,而「風險隱患監測預機機制」也未能充份發揮作用。超哥今日說要進行系統性改革,相信正是針對這些漏洞。
一位行內朋友說,香港有2.8萬幢舊樓正陸續進行維修,其中近萬幢己屆50歲以上高龄,這些樓宇的維修工程,都有不同程度、不同性質的安全風險,故監管機制須加快改善,慢不得,對政府而言,是個大挑戰。
宏福苑驚天大火之後,大批舊樓維修工程仍排倒海而來,改革防火機制已迫在眉睫。
朋友指,樓宇安全隱患並不只是舊樓維修工程,目前香港有1.3萬幢於1987年之前建成的舊式商住大厦,許多並沒遵守「消防安全指示」,它們分布於鬧市多區,樓上食肆店鋪林立,但部分防火裝置已過期,甚至裝假狗,根本無效。這大批樓宇的火災風險長期存在,如何有效監管,也是大難題。
今次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增強城市安全韌性」是主要任務,並把重心轉向「治理」,而不再只是「擴張」。港府經歷過這場世紀火災後,會議所提要點是「當頭棒喝」,日後進行大改革時,對此應深切思考。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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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明天(15日)裁决,是否定罪屆時便會揭盅,因這案影響重大,各方都屏息等待結果。我細看整個審訊過程,控方掌握了大量證明黎智英犯罪的證據,除了公開的文章、訪談等,還有大批隱密通訊紀錄,皆是真憑實據。控方手中有6張「王牌」,就是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核心人物陳梓華和李宇軒,還有願做特赦證人的壹傳媒「大掌櫃」周達權。他們事發時都是黎的心腹,案中齊齊倒戈。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黎智英案156日審訊中,有幾個重點是定罪的關鍵,1是他是否操控和指令《蘋果》高層,利用旗下傳媒煽動群衆參與反修例動亂,以及作為「打國際綫」的工具。黎對此矢口否認,指下屬有编採自主,但負責指揮編採工作的張劍虹和陳沛敏,都說實情並非如此,指各人都要遵照老闆的指示去做。
《蘋果》社長張劍虹是黎的多年親信,他作供時清楚表示:「我哋(《蘋果》高層)必須依從佢(黎智英)嘅編採指示營運....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他說,自從黎智英2019年7月去美國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後,講制裁就越來越多,而《蘋果》也更加偏激,其後黎催促下屬盡快把《蘋果》英文版搞出來,以促外國政府出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在庭上披露,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曾不斷給她訊息,叫她想辦法用《蘋果》催谷更多市民上街示威,指「而家情況實在太靜,(我)好驚」。
她說,到了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起草一份「Shit List」,即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呼籲美國和其他國家向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更大壓力。
黎智英是否定罪的第2個關鍵,是他有否操控「重光團隊」,在「國際綫」出擊,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外逃被捕的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時披露,在2019年6月至9月,「重光團隊」3次進行眾籌,在全球傳媒刋登廣告,呼籲制裁香港,而黎智英對這行動3度力撐,通過「重光團隊」另一核心成員陳梓華,出資數百萬港元墊低。
與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密切聯繫的陳梓華,也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黎約他在壹傳媒大樓內密晤,他當時坦言自己「腳軟」,提出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稱自己會繼續下去。據控方披露,黎曾於5月時向陳梓華說,「要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跟隨黎老闆多年的壹集團「大掌櫃」周達權,則在作供時證實,他曾與Mark Simon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陳梓華,用於「國際綫」活動,而支票由黎的私人公司Dico支付。此外,他也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project」,估計是用於「重光團隊」在全球登廣告呼籲制裁中港政府。
黎智英是否入罪的第3個關鍵,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有無繼續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張劍虹作供說,他2020年12月曾探望正還柙的黎智英,黎說「唔使驚,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陳梓華也透露,黎智英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仍表示自己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訊息傳給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政府官員提議制裁。
控方曾問陳梓華,在兩人密會後,至到2021年2月(接: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他被捕,黎智英有沒有表示過「停止國際游說4步驟」及「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這6名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都是黎智英的近身心腹,他們透露的內情可信性極高,所以能有力攻破黎的辯護防綫,至於法官最後是否接受這些證供,裁定黎罪成,明日(15日)便有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