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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古屋26年懸案再有進展 69歲主婦透露殺人動機「讓死者丈夫嚐盡育兒苦頭」

大視野

名古屋26年懸案再有進展 69歲主婦透露殺人動機「讓死者丈夫嚐盡育兒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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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古屋26年懸案再有進展 69歲主婦透露殺人動機「讓死者丈夫嚐盡育兒苦頭」

2025年12月07日 12:20 最後更新:12:27

日本名古屋一宗發生於26年前的命案近日再出現突破性發展,69歲嫌犯安福久美子於今年10月被捕後,向警方供稱犯案動機是「想讓死者先生體會獨自育兒的辛苦」,震驚社會。

同學會重逢成導火線

據《NHK》報導,調查人員透露嫌犯安福久美子與被害人高羽奈美子的丈夫高羽悟是高中同學。兩人在命案發生前5個月的同學會上重逢,當時曾談論各自的家庭和育兒狀況。嫌犯進一步供稱「非常討厭悟先生對女性和育兒的看法」,警方推測這可能成為命案導火線。

疑育兒觀念衝突釀悲劇

據了解,嫌犯在案發當時一邊工作一邊育兒,她向警方表示殺害高羽奈美子的動機,是想迫使高羽悟一人扛下育兒重擔。這番供詞顯示案件可能涉及情感糾葛與育兒觀念的嚴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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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丈夫否認批評言論

然而,被害人丈夫高羽悟接受採訪時,否認曾對嫌犯說過任何負面或批評的言論。目前嫌犯已轉為保持緘默,使警方難以深入釐清她對高羽悟的個人情感及家庭環境等詳細狀況。

名古屋26年懸案再有進展, 69歲主婦透露殺人動機「讓死者丈夫嚐盡育兒苦頭」。X平台圖片

名古屋26年懸案再有進展, 69歲主婦透露殺人動機「讓死者丈夫嚐盡育兒苦頭」。X平台圖片

1999年11月,主婦高羽奈美子在自家公寓遇害,其丈夫為保留現場線索,堅持支付租金長達26年,直至本月69歲女嫌疑人安福久美子主動自首。愛知縣警方指出,安福久美子早被列為調查對象,但多次拒絕提供DNA樣本。今年10月其態度突然轉為配合,並在DNA比對結果出爐前一日主動自首。現場血跡DNA與安福吻合,警方於10月31日將她逮捕。

高羽悟也透露,安福是他的高中同學,兩人曾同屬軟式網球社,安福曾寫信向他告白但未交往。案發前一年兩人曾在校友會短暫交談,但妻子與安福並無往來。高羽坦言對結果震驚:「沒想到兇手竟住在附近,還是我認識的人……覺得對奈美子很抱歉。」

警方持續追查其犯案動機

目前,警方將持續追查,試圖重建完整的犯案動機與過程。這宗懸宕26年的命案因嫌犯驚人供詞再度引發關注。

補習男老師因不滿男友人騙財及出賣,計劃行兇,遂於2018年唆使對自己有愛慕之心的女網友翟詠詩執行「殺人計劃」,更提供真槍實彈並教對方開槍,惟殺人計劃未及實行,各人均被捕。補習老師蘇翰韜經審訊被被裁定串謀謀殺罪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罪罪成,判囚27年。蘇於星期五(12月5日)在高等法院提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不服定罪許可申請即日被駁回,不服刑期上訴待6個月內頒布結果。

被告蘇翰韜2022年3月10日被裁定串謀謀殺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控罪指,他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在香港與翟詠詩及其他人,串謀謀殺林靖峰,以及在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包括槍、滅聲器及彈藥。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囚被告兩罪27年。資料圖片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囚被告兩罪27年。資料圖片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情節極嚴重,蘇為案中主謀,他有如事件的指揮官,利用女戰友翟詠詩等人的天真及不成熟犯案,認為他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判囚被告兩罪27年。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在指示陪審團時,沒清晰指示,翟詠詩是否有清晰意圖串謀謀殺。她只是在情感上跟從被告的指示,但沒有證據指,她有意圖殺死林靖峰。她從來沒明確表示過,她想殺人。法官薛偉成指,需要看其所作所爲,串謀謀殺也不需要書面簽協議。

上訴方續指,被告有7次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被告在第5次錄影會面中行使保持緘默權,但控方盤問時,利用這點質疑被告的可信性。原審法官沒向陪審員特別指出,被告在第5次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權,不可以用作質疑被告可信性,這在原審法官的指示中欠缺。

關於刑期,上訴方引述相關案例認為,謀殺罪刑期應為12至14年。

三位法官聽罷上訴方陳詞後宣布,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被拒,惟押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的決定,將在6個月之内頒佈。

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法官楊家雄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情指,女特赦證人翟詠詩於2016年在網上認識被告,並與他人一同玩Wargame(野戰)。同時,他們亦發展親密關係,曾在廢棄的學校內發生性行為,但兩人非情侶。被告曾向翟透露,事主林靖峰曾以欺詐手段獲取金錢,也背叛他,被告因此想殺死事主。他指示翟跟蹤事主,又在2018年11月中,將兩個裝有槍的袋交予翟保管,並稱袋內藏有玩具槍。

被告於同年12月5日,在翟家打開該袋,展示兩支手槍和滅聲器。翟翌日把袋轉交予蘇緯軒,並得知被告指示他人殺死事主。翟後來知悉行動取消,並取回該藏有手槍的袋。但被告把行動失敗歸咎於翟,並稱若行動最終失敗,要翟獨自行事。

被告之後兩次帶翟試槍,惟只有於同年12月30日試槍成功。他指示翟要向事主的頭及身體各開3槍,才可把對方殺死,而他則於試槍翌日與女友去日本旅行,並在機場被捕。被告被捕後稱只是想過拍反社會題材電影,又否認曾指示翟等人殺人。

同案的另一名男子蘇緯軒(20歲,無業)早前被裁定兩罪都不成立。翟詠詩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

案件編號:CACC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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