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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五級火|大埔社區中心臨時庇護中心運作已停止

社會事

大埔五級火|大埔社區中心臨時庇護中心運作已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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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五級火|大埔社區中心臨時庇護中心運作已停止

2025年12月10日 19:24 最後更新:20:11

大埔民政事務處表示,位於大埔社區中心的臨時庇護中心的使用者,已全部遷往政府為大埔宏福苑受影響居民安排的應急住宿,因此該中心已停止運作。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設於大埔社區中心地下的中央物資站和服務中心,則會繼續維持服務,每日早上8時至晚上10時。

大埔社區中心。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社區中心。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表示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不再有租金補助,並不屬實。

局方強調,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指,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會為有需要住戶提供彈性遷出安排,30日並不是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靈活安排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例如待新居裝修竣工及搬遷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無論是選擇自行安排長遠居所、「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安排同樣適用。

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宏福苑單位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萬5千元。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須退還,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政府新聞網圖片

房屋局。政府新聞網圖片

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即業主長遠住宿需要已有適當安排後,而同樣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亦無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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