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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房屋局指宏福苑居民稱接受政府安排後 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消息不實

社會事

大埔火災|房屋局指宏福苑居民稱接受政府安排後 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消息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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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房屋局指宏福苑居民稱接受政府安排後 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消息不實

2026年03月13日 18:17 最後更新:03月19日 00:33

房屋局表示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不再有租金補助,並不屬實。

局方強調,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指,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會為有需要住戶提供彈性遷出安排,30日並不是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靈活安排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例如待新居裝修竣工及搬遷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無論是選擇自行安排長遠居所、「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安排同樣適用。

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宏福苑單位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萬5千元。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須退還,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政府新聞網圖片

房屋局。政府新聞網圖片

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即業主長遠住宿需要已有適當安排後,而同樣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亦無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有關宏福苑的長遠住宿安排,政府一直以情理法處理。截至昨日(7月27日),已有90.8%的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完成簽署買賣協議的比例則達53%,同時陸續有業主正式完成合約轉讓,整個過程順暢。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資料圖片

李家超呼籲住戶把握時間,衡量實際情況作出決定,以便早日回復正常生活。他透露,若住戶接受某些選項,部分單位很快將會推出供考慮。他又提到,政府近日已優化租金補助安排,無論業主選擇哪一項選項,政府都會發放兩年合共30萬元的租金補助。

行政長官李家超。巴士的報記者攝

行政長官李家超。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家超指出,政府早前已向立法會申請10億元撥款,令收購宏福苑的準備資金由40億元增至50億元。他強調,政府會繼續做好解說工作,住戶如有問題或要求,可透過解說隊或一戶一社工轉達,政府會按實際情況彈性及務實處理。

宏福苑。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宏福苑。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被問到立法會補選問題時,李家超說,未來18個月香港將舉行三場重要選舉,包括11月的選委會選舉、明年3月的行政長官選舉,以及明年底前的區議會選舉。他認為,基於該三場選舉的重要性,相對立法會一個空缺的補選而言,當局在時間、工作及相對必要性上,應先辦好該三場選舉。

立法會主席李慧琼則表示,立法會雖然出現變化,但相信每名議員都會明白要多走一步,互相支持及分擔。她說,全體議員都會全力以赴,相信在89名議員共同努力之下,議會會一如既往履行職能,繼續支持及配合政府,同時反映市民聲音,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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