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以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說,由本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3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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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主在該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仍不作適當跟進,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萬5千元和監禁6個月。個別車主如有實際困難而未能在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
政府日前公布《運輸策略藍圖》,提出 6大策略共25項建議,其中就泊車問題,希望長遠做到商用車輛「夜有所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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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助理署長梁世豪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當局會借助新發展區的構思,考慮在北部都會區或其他新發展區的部份產業用地,例如工業用地,是否可在規劃階段預留地方作商用車的停車設施,亦會在一些新發展區進行主體規劃時,預先策劃在路旁設置商用車停車位。
北部都會區。北部都會區官網圖片
至於藍圖提出「需求導向的公交模式」,運輸署助理署長黃志光在同一節目表示,項目會在交通智慧基金下,由研發機構和公共小巴營辦商協作,研發應用程式讓乘客使用,當局亦同步與巴士公司商討,決定是否可在專營巴士的特定路線使用。他表示,有關模式在機場深宵巴士出市區的路線會較為適用,乘客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預設輸入何時在哪個站上車,巴士公司收集這些數據後可在班次上,考慮是否派出特別班次,做法可讓營辦商在配對資源和班次上,更加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