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大埔宏福苑現有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公司為管理人,以協助業主處理火災後各項管理及後續事宜,今次是當局主動啟動有關法律程序的首例。
合安管理公司表明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承諾,如果批出申請,會再捐出500萬元,支援法團聘用律師、會計師或其他服務的費用,以減輕業主財政負擔。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宏福苑正面臨前所未有挑戰,尤其是大型維修工程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和法團維修帳目的處理、保險賠償、現有管理公司約滿後屋苑管理和保安問題等,在有關複雜問題上涉及多重技術、法律和財政考量,不是一般法團管委會有能力處理。
她指,現有管委會成員既要處理自身家庭各項需要,亦要嘗試協調跟進上述各項複雜事務,壓力一定很沉重,加上受影響居民陸續遷往不同地區應急住所,接觸和協調居民的工作並不容易。近日政府收到不少居民意見,希望接管法團的管理,經審慎評估,有必要主動介入。
她強調,今次行動不是接管法團,而是接管法團的管委會,絕對沒有剝奪業主權力,反而讓業主得到專業管理公司的幫助,包括法律顧問服務,以更好行使權力為屋苑作決定,日後的工作仍會根據條例規定,例如召開大會投票。
麥美娟強調,今次行動不是接管法團,而是接管法團的管委會,絕對沒有剝奪業主權力,反而讓業主得到專業管理公司的幫助,包括法律顧問服務,以更好行使權力為屋苑作決定,日後的工作仍會根據條例規定,例如召開大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