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各被告求情進入第2天,《蘋果》兩重臣、社長張劍虹和副社長陳沛敏,先後由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當中提及他們當年工作的境況,以及如何硬着頭皮執行下達的死命令,雖曾斗膽勸諫,卻多數徒然,最後被拖上違法路,道出了幫黎智英打工的悲哀。他們在審訊作供時,曾訴說過不少「失去自由意志」的事例,陳沛敏今日求情時亦披露曾想過離職,只因身患重病,需支付醫療費,無奈留低,對自己當時不堅守傳媒原則抗命,深感懊悔。
張劍虹是黎智英手下頭號大將,他2005年曾「跳船」離開《蘋果》,5年後又再「上船」,晉升至《蘋果》社長和行政總裁,但在反修例動亂期間,他成為了黎老闆的「執行工具」,只能按其指令行事。張劍虹的代表律師昨天求情時透露,當時黎智英欲邀請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上其訪談節目,張劍虹提黎老闆「會唔會好敏感」,想加以勸阻,但對方不聽。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也嘗試說服黎和其他同事,不要再做違法的事。從過往庭上的證供可見,張雖然數度力諫,結果黎仍繼續其活動,只是稍為改變方式。
辯方律師指,張劍虹想減低罪行造成的破壞,但他不是「主腦」,沒有控制權,雖任行政總裁,實際權力卻有限,只能聽從「主腦」指示去做,惟有盡力減少報道的影響。
張劍虹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張雖然是《蘋果》行政總裁,卻沒有實際權力,只能依「主腦」指示行事,即使反對也沒用。
其實張劍虹在審訊作供時,也曾訴說過「身不由己」的苦況,例如他坦言自己是「工具」,黎老闆經常下達编採命令,然後一錘定音,很難拒絕,只有在沒有指示時,才有「編輯自主」。例如每次開「飯盒會」,黎智英多數會提出自己的政治取態,叫各人按其方向運作。
張劍虹也曾在庭上指,《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約1個月,他和陳沛敏都擔心繼續下去會有違法風險,曾反對黎智英一些做法,但對方一意孤行,沒有接受他們的意見。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有相同處境,其代表律師今日求情時便指,當時黎智英提出用《蘋果》發動市民「一人一信」,呼籲特朗普出手,她表示過反對,但黎智英堅持行動繼續。
陳沛敏在庭上作供時披露,黎老闆還叫她擬出一份「Shit list」,列出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把她拖進編採以外的政治行動。
陳沛敏的代表律師今日求情時又指,她試過阻止在《蘋果》刊登一些具爭議性文章,也考慮及早辭職,離開《蘋果》,但因當時患了重病,需支付治療費用,且有經濟困難,要工作維持生計,惟有繼續做下去。
陳沛敏求情表示,對自己未能堅守傳媒原則,感到十分後悔。她當時已想辭職離開《蘋果》,但因醫重要病要錢,無奈留低。
她在求情信中訴說,自己本應堅守傳媒原則,卻未能「企硬」,感到十分後悔。
張劍虹和陳沛敏在求情中,盡訴在黎老闆大石壓死蟹下,身不由己、沒法緊守原則的悲哀,而最後更被拖上違法之路,成為階下囚。難怪兩人不單止認罪,還擔任從犯證人,指證黎老闆的罪行,可說是他們屈從多年後的最後反抗。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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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KK園不斷被掃蕩,警方也全力打擊詐騙,但「老千」剿之不絕,去年1月至11月騙案有近4萬宗,佔整體罪案一半,可見「呃呃騙騙」仍然猖獗,主要在社交平台進行。新加坡也同樣是「釣水魚」勝地,去年上半年,單是假冒官員在網上行騙就有1762宗,政府眼見情況嚴重,終於連環出重拳,向社媒巨企Meta發出嚴厲「指令」,要求旗下Facebook 、Instagram 和Whatsapp自行查禁詐騙訊息,如不遵行即重罰。留意詐騙活動的朋友說,Meta防騙一直故意手軟,有放縱之嫌,港府應考慮效法星洲的硬招,訂立更強法例對付。
新加坡警方近日向社媒巨企Meta發出嚴厲「指令」,迫它自行查禁網上詐騙廣告和內容,若不遵行即重罰。香港在這方面仍未夠硬應效法?
新加坡政府今次來真的,對Meta再不客氣,近日祭出了撒手鐧,其警察部隊根據《網路犯罪危害法令》,向Meta第二度發出「實施指令」(Implementation Directive),要求它於6月底前分階段實行特定措施,查禁旗下社交平台的詐騙內容,特別是Facebook 內假冒名人和官員的詐騙廣告和頁面。若它拒不遵行,最高罰款100萬坡元(約617萬港元),繼續違令就每日罰10萬坡元,直至聽話為止。
新加坡政府早於去年9月,已首度向Meta發出「指令」,要求它遏制各社交平台的詐騙活動,包括詐騙廣告、設假頁面冒認官員行騙等。在此之前,政府於2023年通過《網絡犯罪危害法令》,一年後實施《網络通訊服務守則》等,成為了政府打擊網上詐騙的有力「法律武器」,今次警方就是根據這法令出招,嚴厲迫促Meta做嘢。
星洲政府狠出重手,皆因近年騙案實在太猖獗,而社交平台更是重災區,去年上半年,騙徒利用Facebook 、Whatsapp和Instagram 行騙的案件,佔了網上騙案的37%,而假冒官員行騙達1762宗,比上一年增加兩倍,被騙款項達1.26億坡元。故內政部政務部長吳培銘厲言,警方經評估後,認為有需要採取果斷行動應對。
新加坡網上詐騙猖獗,不少高官和名人被假冒行騙,故警方決定果斷出重拳打擊。
事實上,對Meta這種「軟皮蛇」企業,出軟招根本沒用。去年11月路透社披露Meta一份內部文件,外界才知道它於2024年來自詐騙及違法商品廣告的收入,竟多達160億美元,其中「老千」廣告的收入近70億美元。老闆朱克伯格賺到笑呵呵,對遏止詐騙內容自然不盡全力,得過且過,近乎縱容,騙徒見到防綫形同虛設,遂變本加厲,結果騙案繼續泛濫,無數人成為任由宰割的「水魚」。
香港詐騙案同樣猖獗,警方也盡了極大努力打撃,並做了大量宣傳教育工作,所以去年首11個月騙案數字按年下跌了2.4%。不過一位政圏朋友同我講,香港這方面的立法,比新加坡慢,也未夠強,應該效法對方,立法賦予警方和保安局執行打撃行動。
在現行法例下,沒明確規定社交平台須負上主動防騙的法律責任,仍只靠營運商自律,故沒法像新加坡當局那樣,向Meta等網企發出「指令」,迫它們自行清理門戶。
網上騙案猶如「瘟疫」,若要有效遏制,新加坡的「打騙」硬招,值得政府認真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