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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多次喬裝買家與毒販交易 並以CCTV搜證終拘13男女

社會事

警方多次喬裝買家與毒販交易 並以CCTV搜證終拘13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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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多次喬裝買家與毒販交易 並以CCTV搜證終拘13男女

2026年01月15日 14:56 最後更新:15:15

警方一連兩日展開代號「鋼骨」反毒品行動,共拘捕了12名本地人士及1名外籍人士,合共9男4女,年齡介乎18至48歲,涉嫌干犯多項罪行,包括「販運危險藥物」、「串謀販運危險藥物」、「藏有危險藥物」、「無牌駕駛」及「在沒有第三者保險的情況下駕駛車輛」等。

警方沙田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陳偉智簡述案情。

警方沙田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陳偉智簡述案情。

警方沙田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陳偉智表示,警方早前留意到有不法之徒為了掩飾身份,透過互聯網不同社交平台出售依托咪酯等危險藥物,並聲稱可以親身外出與買家進行毒品交易。沙田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遂於去年9月起喬裝成買家,在網上接觸相關毒販,並多次成功約見對方於沙田區進行交易。

在行動期間,警方留意到有關毒販每次均會駕駛以自己或他人名義登記的車輛到場,並堅持在車廂內進行交易,目的是在事敗時可以立即駕車逃離現場。警方在每次完成交易後均會翻查附近大量閉路電視紀錄及進行情報搜集,從而鎖定涉案毒販身份。

警方一連兩日展開代號「鋼骨」反毒品行動,共拘捕了12名本地人士及1名外籍人士,合共9男4女,年齡介乎18至48歲。

警方一連兩日展開代號「鋼骨」反毒品行動,共拘捕了12名本地人士及1名外籍人士,合共9男4女,年齡介乎18至48歲。

沙田警區刑事部遂於星期三及四(1月14 及15日)一連兩日展開拘捕行動,於全港多個地點拘捕11名本地人士及1名外籍人士,當中包括8名毒販、2名毒品快車所涉車輛的登記人,以及2名毒販所使用電話號碼的登記人,大部分被捕人士具有三合會背景。

在拘捕行動中,警方還於其中一名被捕人士名下的車輛內檢獲56包大麻,並發現其中一名毒販並無領有駕駛執照,警方已就相關罪行一併將其拘捕。其後,警方再根據所得情報,早上於沙田駿洋邨一個住宅單位內,以「藏有危險藥物」罪再拘捕一名本地女子,並檢獲少量氯胺酮。上述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於西貢大網仔路一個沙灘檢獲約511.5公斤懷疑大麻花,市值約9870萬元,是警方自2023年以來錄得最大宗大麻花檢獲案件,3名非華裔男子涉嫌干犯「販運危險藥物」罪被捕。

警方毒品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梁賀銘(左)及總督察林柏喬(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毒品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梁賀銘(左)及總督察林柏喬(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毒品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梁賀銘及總督察林柏喬向傳媒簡報案情。梁賀銘表示,警方於昨日(5月13日)在西貢一帶執行反毒品行動。行動中,警方從源頭堵截逾半噸大麻花流入本港市場。該批毒品淨重約511.5公斤,警方拘捕三名非華裔男子,是自2023年以來警方錄得最大宗大麻花檢獲案件。檢獲的大麻花市值約9870萬港元。行動期間,警方拘捕3名非華裔男子,3人年齡介乎25至34歲。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林柏喬指,毒品調查科人員經情報分析,針對一個以海路走私入境的販毒集團展開調查。警方相信該集團會利用本港沿海地點作為上岸及交收據點。待時機成熟後,人員於昨日在西貢採取拘捕行動。

警方毒品調查科總督察林柏喬。

警方毒品調查科總督察林柏喬。

於昨日清晨時分,探員在大網仔路一個沙灘,發現3名非華裔男子趁夜間將多袋紅白藍膠袋由沙灘搬運至馬路旁邊。有見及此,探員隨即表露身份,當場將3人制服及拘捕。被捕人年齡介乎25至34歲,其中一人持有香港身份證,其餘兩人持「行街紙」,3人均報稱無業。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林柏喬稱,警方在現場共檢獲25個尼龍袋,內藏764包真空包裝大麻花,總淨重約511.5公斤,估計市值約9870萬港元。3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將以「販運危險藥物」罪起訴該3名男子,案件將於5月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林柏喬指調查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林柏喬又說,警方相信被捕3人是集團骨幹成員,負責接收及派發該批毒品,其中一人擔任招募角色,至於幕後的販毒集團成員方面則尚在調查中。

警方毒品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梁賀銘。

警方毒品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梁賀銘。

梁賀銘續指,警方初步相信該批毒品原本準備分拆供應本地毒品市場,倘若流入社區,後果將不堪設想。今次行動成功在毒品正式流入市面前於源頭截獲,有效打擊一個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大麻供應渠道,防止大量毒品流入社區,保障市民健康,尤其保護青少年免受毒害。

梁賀銘(左)及林柏喬(右)展示證物。

梁賀銘(左)及林柏喬(右)展示證物。

梁賀銘稱,警方留意到有販毒集團企圖利用本港偏遠沿海地區,例如人煙稀少的沙灘作為毒品上岸點,並選擇清晨時分作為毒品交易時間,企圖增加警方執法難度。警方必須強調,無論地點如何隱蔽,或以任何形式掩飾,這些手法均絕不切實際,亦難逃警方執法行動。任何參與販毒人士,最終只會自毀前程,承擔嚴重法律後果。

梁賀銘重申販運毒品屬非常嚴重罪行。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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