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我在立法會大會發言,支持政府提出的「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議案」。面對這場令人痛心的災難,我們不僅要全力協助受災家庭復常,更應深刻反思如何建立更完善的社會防災與救災機制。
當前最核心的考慮在於財務安排與長遠保障。為此,我提出以下四項具體建議:
1) 設立「專項重建基金」:採用「初期墊付、後期結算」模式,優先啟動重建。整合政府緊急撥款與社會募捐,並推行企業社會責任配對——鼓勵企業以「資金配對」形式參與,例如企業每捐一元,政府或基金會同步配比一定比例,形成杠杆效應。
2) 推動「政策性保險」:針對香港老舊樓宇日增的風險,政府應與保險業界合作,推出可負擔的老舊住宅保險計劃,並為經濟困難家庭提供保費補貼,鼓勵業主投保,建立長遠保障機制。
3) 設立「巨災風險基金」與快速理賠通道:從政府財政預算中劃撥固定比例,建立長期儲備以應對突發災害。同時協調保險業設立專項快速理賠通道,簡化審批程序,讓理賠款項能夠為受災家庭提供及時援助。
4) 發行「社區重建債券」:透過創新融資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樓宇安全改善工程,並設立「企業配對基金」,鼓勵企業以等額方式配對社會捐款,擴大資金效益。
除了財務支援,心理與社會支持同樣不可或缺。災後的心理創傷往往持續多年,因此我建議設立社區支援中心,為受災家庭提供長期的心理輔導、法律諮詢及家庭服務,特別針對長者與兒童等弱勢群體給予重點關顧。
災難的傷痕需要時間撫平,但通過制度化的支援、完善的應變機制以及持續的社區防災教育,我們能將危機轉化為改善的契機,建立更安全、更具韌性的社區。
(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商界(第三)委員。)
李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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