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衝鋒隊凌晨約4時在黃大仙正德街一帶巡邏期間,在一名16歲男童身上搜出總市值約37000元的懷疑毒品,男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資料圖片
警員巡邏期間發現該名16歲男童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在其身上及其携帶的膠袋內檢獲懷疑約9克懷疑氯胺酮、17克懷疑霹靂可卡因、11克懷疑「冰」毒及37粒懷疑依托咪酯。
經調查後,警方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拘捕該名16歲本地男童,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