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法國民議會通過廢除夫妻「性義務」法案 拒行房不再算離婚過錯

大視野

法國民議會通過廢除夫妻「性義務」法案 拒行房不再算離婚過錯
大視野

大視野

法國民議會通過廢除夫妻「性義務」法案 拒行房不再算離婚過錯

2026年02月07日 10:20 最後更新:10:50

法國國民議會於1月28日一致通過法案,明確婚姻中不存在任何所謂「性生活義務」,並禁止以拒絕性關係作為過失離婚理由,相關條文將送交參議院審議。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BBC News(@bbcnews)分享的貼文

舊判例把「共同生活」變成「共同床笫」

事件源於2019年一宗離婚案件,一名男子以妻子多年拒絕發生性關係為由,成功獲法院裁定妻子「有過失」並離婚。妻子雖提出上訴但遭駁回,案件最終提交至歐洲人權法院。法院於2025年1月裁定,法國相關司法實務侵犯人權,指出婚姻不應被視為永久性同意。

國民議會全票通過立法 免除床笫義務

因應裁決,法國國民議會啟動修法程序,明確《民法典》所列的忠誠、互助、扶助及共同生活,並不包含任何性行為義務。新法同時堵截過往以「拒絕行房」作為離婚過錯依據的做法,釐清相關法律適用原則。

立法配套延伸至婚禮與校園

法案亦規定,婚姻登記官在婚禮儀式中須向新人宣讀相關權利,強調性同意問題,並要求在學校落實情感與性教育課程。提案獲超過 120 名跨黨派議員支持,目標於2026年夏季前完成立法程序。

法國國民議會一致通過修法,明確婚姻不存在「性義務」,並禁止再以拒絕性關係作為過失離婚理由。資料圖片

法國國民議會一致通過修法,明確婚姻不存在「性義務」,並禁止再以拒絕性關係作為過失離婚理由。資料圖片

無良「碰瓷黨」的索償騙案頻頻曝光,鎖定輕微行車事故,待事隔數月、甚至數年後,向涉事司機追討高達數十萬元的「人身傷害」賠償。更誇張的是,連普通小市民分分鐘在公立醫院、勞工處等場所外,都會被律師行人員主動兜攬法律服務,聲稱可為工傷或人身傷亡等「免費」協助索償,但當中暗藏陷阱,小市民得不償失之餘,更會影響日後的索償訴訟。

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 (右)、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陳愛容(中)及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 (右)、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陳愛容(中)及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院勞工處竟成不當招攬「熱點」

法律援助署(下稱法援署)副署長(政務)陳愛容接受《巴士的報》專訪時指出,不當的律師招攬服務行為正在明顯演變,以往較常見的模式是「瓜分賠償金」,即從客戶獲得的賠償金額中抽取不當比例,在法援署明文禁止此類行為後,現已轉變為更隱蔽的操作方式。

醫院急症室外,常有聲稱可助工傷或交通事故傷亡索償的「攤檔」,疑替律師行兜攬法律服務。

醫院急症室外,常有聲稱可助工傷或交通事故傷亡索償的「攤檔」,疑替律師行兜攬法律服務。

陳愛容解釋,市民申請法援時,可自行選擇是否「提名律師」,若無特定人選,法援署會在審批案情及申請人經濟狀況後,為其指派律師。然而,現時有不良律師行,利用此空隙,在法援署分署、勞工處、或公院急診室、骨科與物理治療等部門外,以「100%索償成功」、「分毫不收」等口號招攬有索償法律服務需求的市民,聲稱可協助「申請法援」,實則趁機誘使申請人提名,她苦笑道:「有時一看就知(市民)是被夾住上來的。」

法援署特意提醒市民,無需中介代處理或代申請法援。法援署人員願意解答任何問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署特意提醒市民,無需中介代處理或代申請法援。法援署人員願意解答任何問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名冊上有登記」非質素保證

當中更有律師行以「我們的律師已在法援署名冊上登記」作招徠,令不少市民誤以為相關律師安全、可靠,甚或誤以為是代表「法援署」。然而,陳愛容明確指出,所有在香港合法執業的律師均可申請列入法援律師名冊,僅代表該律師「有牌」,並不保證他擁有充足經驗,亦不反映其過往承辦法援案件的表現良好。

名列名冊僅代表該律師「有牌」。法援署圖片

名列名冊僅代表該律師「有牌」。法援署圖片

轉換律師成本高昂 

選擇律師不似市場買菜,不合心意便可隨意更換,背後的隱形成本之高,令人咋舌。香港律師普遍按時收費,每小時收費可高達數千元。在訴訟期間,一旦中途更換代表律師,新接手的律師必須從頭審閱所有涉案文件,並重新熟悉案情,自然要重新計算服務時數。

法律援助未必完全免費。根據法援署的《受助人需知》,若案件最終勝訴,部分服務費用或需從賠償金中按比例扣除;但若中途轉換律師,則有可能要先「找數」。陳愛容表示,曾有個案在決定轉換律師後,接獲原律師開出高達兩萬多元的帳單。對一般要申請法援的市民而言,這已非小數目,對許多經濟條件有限的工傷申請人來說,「手停口停」下,更是沉重經濟負擔。

法律援助未必完全免費。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律援助未必完全免費。巴士的報記者攝

或影響訴訟結果 

選擇律師的影響遠不止於時間與金錢的損失,更可能直接左右訴訟的結果,甚至對當事人的人生造成深遠影響。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透露,部分律師在醫院等場所招攬客戶時,往往誇口承諾能為當事人爭取「超級賠償」。然而,當進入後續程序後,卻又急於說服當事人接受遠低於最初承諾的和解賠償方案,「可能案件本身勝算不高,但律師行可能沒有解釋,去到開庭前,才叫受助人去申請法援,推給法援署執手尾,博一鋪,若最終受助人最終勝訴或獲高額賠償,再從中瓜分利益。」他指,這種「技倆」不僅嚴重損害法律服務的專業性,更可能直接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人生造成深遠影響

陳愛容透露,曾有一名地盤工人獲其委託律師告知,有望獲得200萬元賠償。然而,當保險公司要求律師提供具體賠償計算明細時,該律師卻在未作任何合理解釋的情況下,便肆意將金額驟降至50萬元,如此巨大的落差令當事人難以接受,情緒嚴重受創,也反映該律師未有具體計算賠償金額,只以高額索償作招攬手段。

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陳愛容(左)、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陳愛容(左)、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當法援署人員後續接手該個案時,受助人顯得情緒激動,甚至直言:「如果你唔給我賠50萬,我就跳樓。」正因如此,莊庭君感慨:「選擇一位合適、可靠的律師,實在至關重要。」他提醒,切勿輕信律師樓的廣告或宣傳單張,因一個不慎的選擇,不僅可能令當事人承受經濟損失,更可能將其推向情緒與生命的危機邊緣,也影響日後的索償或訴訟結果。

監察制度定期檢視律師表現

莊指,申請法援受助人,若沒特別指定律師,當中約2成會交由內部訴訟團隊直接處理,其餘約8成則會外判予其他合資格的律師行辦理。陳愛容解釋,法援署對外判律師設有嚴格的監察制度,定期檢視律師的表現。

法援署服務範疇涵蓋婚姻家事糾紛、工傷賠償、交通事故索償,以及各類人身傷害訴訟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律事務。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署服務範疇涵蓋婚姻家事糾紛、工傷賠償、交通事故索償,以及各類人身傷害訴訟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律事務。巴士的報記者攝

若發現外判律師在處理案件中有嚴重失誤如「告錯人」、向受助人提供不良法律意見,又或拖延、專業水準不足等,或在過往案件的判詞中對律師表現的評價,法援署都會記錄在案,並有權將其從名冊中除名,也會履行對當事人的告知責任。莊庭君補充,哪怕是案件進行期間,法援署人員仍會持續審視訴訟的進展,包括審閱法律文件、專家報告等,若發現受助人存在虛假陳述,法援署亦有權中止受助人的法律援助。

莊庭君提醒,市民選擇律師時應審慎辨別,切勿輕信誇大承諾,坊間所謂「零律師費」的招攬手法,實際是律師以承接前期簡單工作為策略,待當事人成功申請法援後,在勝訴後獲賠償後,再申領相關訴訟費用。

申請法援無需透過任何中介或代理人,申請人可直接向法援署遞交申請。巴士的報記者攝

申請法援無需透過任何中介或代理人,申請人可直接向法援署遞交申請。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署人員有着服務公眾的熱忱

法援署作為政府服務部門,逾半世紀以來一直為市民提供關鍵的法律支援。社會上有部分人可能存有誤解,認為「官派律師」服務不如私人律師。惟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指出,實際情況恰恰相反,「正因為我們無需面對外判律師的營業壓力,反而更能純粹地從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出發。」她指出,政府律師的工作受嚴格監察,每宗案件的索償計算都需提交詳盡依據,並由上級審核把關,確保專業水準。

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巴士的報記者攝

她表示,有時會遇上案件證據「不靚仔」的情況,如曾有工地工人在受傷後未即時通報,延誤就醫,且就診時未清楚說明屬工傷事故,導致醫療紀錄與事發時間不符,結果耗時近3年,透過反覆溝通、逐步釐清細節,梳理出完整詳細的證人陳述書,最終在審訊前成功促成雙方和解。儘管賠償金額略低於預期,但當事人知道法援律師「不是hea做」,已深感欣慰,看到受助人臉上洋溢的笑容,法援團隊也深刻感受到工作的意義與價值。

法援署不時會收到受助人手寫的心意卡。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署不時會收到受助人手寫的心意卡。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從來不局限於條文與程序

法援署為本港約8至9成的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刑事審訊提供法律代表,這確保了「無罪推定」原則的真正落實,讓經濟困難的被告也能獲得公正審訊。

法援署曾協助的個案,不少受助人都因獲重建生活,而致函署方致謝,更有小朋友親畫畫給法援律師,受助人直言感受到「人間有愛」。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署曾協助的個案,不少受助人都因獲重建生活,而致函署方致謝,更有小朋友親畫畫給法援律師,受助人直言感受到「人間有愛」。巴士的報記者攝

但法律援助從來不局限於條文與程序,陳愛容坦言,很多時法援服務是支撐弱者重建生活的力量。她透露,曾見證過長期受家暴困擾的婦女,在律師協助下走出陰影,展開新生活;另一個案是一名退休人士在超市「跣親」受傷,與保險公司周旋賠償時,僅獲「侮辱性」的賠償方案,更被暗示有「攞著數」之嫌,他心有不甘,申請法援爭取合理賠償,結果爭回的不僅是合理賠償這麼簡單,而是「尊嚴」。

可善用法援署的免費諮詢服務

陳愛容提醒,若市民對法律援助有任何疑問,可善用署方的免費諮詢服務,以免墮入陷阱,亦重申,申請法援是無需委託律師或中介代理或陪同到法援署,法援署有職員解答市民或受助人疑問。

法律援助署

地址:金鐘道政府合署9樓及24至27樓

24小時熱線:2537 7677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若市民對法律援助有任何疑問,可善用署方的免費諮詢服務。巴士的報記者攝

若市民對法律援助有任何疑問,可善用署方的免費諮詢服務。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