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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去信英國《電訊報》駁斥有關黎智英案評論文章

香港電台

鄧炳強去信英國《電訊報》駁斥有關黎智英案評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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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去信英國《電訊報》駁斥有關黎智英案評論文章

2026年02月12日 20:39 最後更新:21:10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英國《電訊報》,指有關黎智英案判決的評論文章是錯誤和誤導,無疑是侮辱讀者智商。

有關評論文章指案件實際上將一名英國記者判處死刑,鄧炳強說,黎智英是中國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黎智英出生時即為中國公民,作為在中國香港特區犯罪的中國人,他在香港服刑非常合乎邏輯。

鄧炳強指,儘管文章危言聳聽,但他希望向讀者表明,香港不存在死刑。事實是黎智英並非因政治信仰受審,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法院的判決和量刑理由完全公開予公眾查閲,詳細説明各方面的考慮,判決表明香港法治健全,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任何認為某些人應因其違法行為而免受法律旨在的建議,無異於鼓吹一種違法的特權,完全違背法治精神。

編輯:任順熙

消防處、食環署及屋宇署昨日採取聯合行動,巡查銅鑼灣及元朗合共30間食肆,發現多宗違反消防安全規例個案。

消防處發現多宗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的情況,包括2宗逃生途徑被阻塞、1宗防煙門被楔開,以及11宗消防裝置及設備損壞、移除或阻塞而未能正常運作。處方已採取執法行動,就違規事項發出14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食環署向7間處所和設備衞生及維修情況欠佳、違反牌照條件的食肆,發出口頭警告,飭令糾正,如違規情況持續會取消牌照。

屋宇署初步發現,有14間食肆的現場環境與相關牌照圖則不符,現正聯同食環署進一步調查,如確立違反牌照條件,食環署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當局強調,持牌處所人流密集,火警風險相對較高,持牌人必須承擔消防安全責任,確保逃生途徑暢通無阻、防煙門保持關閉,並按法例規定安排消防裝置進行年檢和維修。

編輯:任順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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