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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去年120宗停車場服務投訴 建議商戶列明收費條款及細則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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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去年120宗停車場服務投訴 建議商戶列明收費條款及細則

2026年02月16日 10:39 最後更新:12:30

消委會去年收到120宗有關停車場服務的投訴,今年1月亦有7宗。有投訴人表示,有停車場標明私家車「24 小時任泊」收費為145元,但停泊約22小時,發現泊車收費高達1210元,遠高於宣傳的價錢。

消委會收到的其中一宗投訴,停車場外的大型橫額廣告大字標明私家車「24 小時任泊」收費為145元,投訴人當晚約9時將私家車停泊於停車場,翌日晚上約7時離場,實際停泊時間約 22小時。出閘拍卡付費時,發現泊車收費高達1210元。職員表示「24 小時任泊」優惠規定車輛必須停泊於停車場的「內場」位置,由於投訴人使用的車位並非位於「內場」,因此收費需按每小時55元時租計算。投訴人再檢視橫額廣告,發現沒有標明這規定,僅以小字體標示優惠「受條款及細則限制」。消委會認為,由於駕駛人士難以在停車場閘口停車,再閱讀冗長且字體細小的條款細則,建議停車場再次考慮投訴人的個案。停車場最終願意作酌情安排,退回差額1065元,個案得以解決。

另一宗個案有商場設有免費泊車優惠,只需在商場以「電子貨幣」消費滿500元,即可憑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於客戶服務中心登記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投訴人在商場的食肆晚飯後,以已登記於電子錢包內的信用卡支付,但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泊車優惠時,卻被告知由於是透過電子錢包支付,而該電子錢包不屬優惠認可的「電子貨幣」定義,所以不能享有免費泊車優惠。投訴人檢視優惠條款,當中列出的「電子貨幣」例子包括信用卡,而且沒有列明他使用的電子錢包不屬「電子貨幣」。在消委會調停下,商場送出一張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劵供下次泊車時使用,以答謝投訴人就泊車優惠條款提供意見,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建議商戶在提供泊車優惠時,在泊車優惠的橫額、海報等宣傳品上,除了標榜優惠收費,應列明相應的條款及細則;制定條款時應務求精簡易明,及放大字體方便駕駛人士閱讀;駕車人士可留意停車場或設立不同時段的泊車收費及優惠細節;預先參考停車場或商場網頁,或到現場時留意張貼的告示,細閱泊車優惠詳情及條款細則等。

編輯:譚佩貞

醫務衞生局公布,將延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一年,至明年3月31日,以便利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可選擇於粵港澳大灣區指定協作醫療機構接受資助診症服務。

在延長的先導計劃下,如果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每次接受港大深圳醫院指定門診診症服務的醫療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以上,該病人需共付人民幣100元,經醫管局核實指定享有豁免醫療費用人士除外,餘下的醫療費用差額便由先導計劃資助,上限為每年人民幣2000元,有關資助的使用期為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先導計劃在2023年5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多一個自選的服務途徑,目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至今年2月底,累計超過6000名合資格的病人參加,當中逾6成為65歲或以上長者。根據港大深圳醫院去年11月進行的病人問卷調查,逾9成受訪者對服務表示滿意。

先導計劃現有病人如有意繼續參加計劃,可透過現行途徑由港大深圳醫院根據其醫管局覆診預約的門診類別,在港大深圳醫院對應的科室預約診症,並須在接受資助診症服務前,於港大深圳醫院填妥確認繼續參與的聲明;病人如無意繼續參加先導計劃,並希望返回香港在醫管局門診覆診,可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

至於從未參與先導計劃的合資格醫管局病人,或曾參與該計劃但需要更新個人資料的人士,則可由明日起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申請。

當局說,所有參加先導計劃的醫管局病人須登記醫健通,病人可按需要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前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申請過去三年存放在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就診時瀏覽,以助診斷和治療。

編輯:黃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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