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支持港獨而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指選舉主任剝奪《基本法》列明港人擁有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要求法庭裁定新界西的選舉結果是否有效。案件今於高院聆訊,陳一方因法援問題申請押後。法官最後定於明年5月9日審訊,期間陳需繼續解決法援問題,及雙方需存入誓章。

陳浩天的代表律師指,陳早於今年7月、即入稟前兩個月已申請法援,但至10月申請被拒,他馬上提出上訴,現時排期至1月處理申請。陳的律師指陳一直緊守所有期限,遵守規則,希望盡快處理所有有關事情,今次申請押後11個星期是相對短的時間,希望法庭批准,又指若陳最終不獲批法援,他將親身出庭。

陳一方又指,距離下次選舉尚有幾年時間,案件沒有明顯急切性,而押後案件其實只會對呈請人本身不利,但押後有相當的重要性。

答辯人選舉主任羅應祺一方表示強烈反對任何押後或延期。呈請人的代表律師建議先定出正審日期,讓呈請人可在已知限期內解決法援問題。



陳浩天於庭外指,滿意今日法庭聆訊的結果,因法援需上訴而申請延期,最終定了5月的審期。被問到沒有法援會否繼續案件,他指香港現時面對很大的挑戰,政府將「政治問題包裝成法律問題」,故無論如何都要抵抗下去,即使沒有法援沒有錢亦要堅持,「雖然過往兩個月我哋香港人好似畀中共扌禁住嚟打,大家都好灰心,但希望大家堅持住堅定的信念」,守護自由及人權。



他表示暫不會考慮如青政般發起眾籌,但坦言若沒有法援會有很大的財政困難,但要守護香港人的言論自由,為了香港人的自由,即使只剩他一人亦會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