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業主在接受特區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有實際需要仍可繼續入住過渡性房屋,30天遷出安排並非硬性規定。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永賢在社交媒體上表示,特區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長遠居住安排有多元選擇供業主考慮,當中「特設銷售計劃」提供3900個全新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供大家選購,最早26年第四季就可以入伙。
過渡性房屋。資料圖片
有業主關注在接受特區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何時要搬出過渡性房屋項目,租金補助又會持續至何時。政戈人尸戈強調,特區政府團隊一直以持續支援、靈活處理的態度去跟進有關事宜,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亦不例外。
何續指,就過渡性房屋的遷出安排而言,各過渡性房屋的營運機構一向都會為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彈性處理,如果住戶有實際需要,例如新居需要更多時間裝修及搬遷,有關居民可以在過渡性房屋繼續居住,一般的30天遷出安排並非硬性規定。
至於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在去年12月宣布,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萬元。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何永賢FB
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需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即他們的長遠住宿需要已有適當安排後,而同樣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亦無需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業主如有任何疑問,亦隨時可與「解說專隊」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