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其中建議,收回區內祖堂地時,可加快發放賠償。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發展局引述政府數字顯示,現時約有6000個「祖堂」,涵蓋約25000幅私人土地。
專屬法例建議,如要收回「祖堂地」而有關「祖堂司理」並無出缺,即使未獲祖堂全體成員一致同意,政府仍可向有關司理支付補償。至於在「祖堂司理」沒有出缺下,但基於有人提出反對而未能發放的收地賠償數額,政府回應,根據現有資料,約有2億元賠償金因此未能發放,當專屬法例通過,就可發放有關賠償金。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指出,「司理」出缺原因錯綜複雜,在民政事務處審批有關委任過程中,往往因為要求補充文件或行政程序繁瑣,而拖慢批核進度。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根據現行制度,需要「司理」齊人才可發放補償。她舉例,如有「祖堂」涉及三個「司理」、分別代表三房人,但只有一個「司理」仍在位,若政府將所有款項交予該同「司理」,相信會引起很大不滿。
對於建議法例訂明前業主或其他申索人,如未能在3個月限期內該筆暫支款項,除非有合理原因,否則該筆補償金額將不會由有關限期屆滿後,繼續孳生利息。劉業強認為,要短短兩三個月內完成「司理」推舉、核實及法定註冊程序,基本上是短短兩三個月,變相懲罰走程序的「祖堂」。
甯漢豪回應,有關截息部分,只涉及首筆暫發補償金,至於能否有酌情考慮,當局可再檢視。
編輯:任順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