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令大批居民痛失家園,法律援助署署長陳澤銘星期六(3月28日)表示,截至3月20日,共有464名宏福苑居民提交法援申請,署方已批出其中70宗,並為21名申請人配對外委律師,以進行不同類別的索償。至於索償對象,可能要待獨立委員會完成調查才可確定。
陳澤銘稱,獨立委員會完成調查程序後,將對整件火災事件及責任誰屬提供啟示。資料圖片
陳澤銘指出,其餘申請法援的宏福苑居民中,分別有85人及90人已撤回及暫緩申請,他坦言難以猜測背後的原因。
法援署已批出70宗申請,並為21名申請人配對外委律師。資料圖片
他解釋,市民追討的索償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因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索償;二是人身傷亡索償,當中包括僱員賠償。他強調,獨立委員會完成調查程序後,將對整件火災事件及責任誰屬提供啟示,即使調查結果發現多於一名持份者需要負責,亦不會影響申請人已取得的法援資格。法援署的角色是監管公帑及監督律師為申請人索償的過程。
陳澤銘補充,某些情況或會影響外委律師的法律意見,例如外委律師在聽取證據後,可能會建議申請人考慮控告誰人。律師一定會考慮不同因素,並在索償書中反映各方的責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