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二(31日)於中環展城館舉行第6場聽證會,有7名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包括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及電工李俊賢、及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的5名員工。 鍾傑文作供指,消防年檢顯示水缸有問題,質疑員工「可能填錯」,惟承認自己「冇留意」並簽署;又指水缸只是儲水來滅火,「鋪磚仔」工程非必要,而該工程導致須清空水缸並關閉水泵;之後得悉宏福苑8座大廈的水缸都因工程缺水,而消防泵總電掣亦關閉,惟強調自己無責任通知消防處或管理公司,因「唔好教人做嘢」,自己已「多事咗」。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工程師鍾傑文續作供,回應有關火警警報系統年檢及裝備問題。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李澍桓問及,據鍾的口供,連結整個火警裝置的電線是重要部分,消防處在火災後檢查,除宏志閣外,因火災熱力,警報系統電線有損毁,發現不合規;電線是消防裝置核心部分,需有相關證書,抗火電線需要去檢查保養,要有註冊消防裝置公司負責年檢及維修。鍾同意說法,指消防年檢核對表要保留7年。
年檢核對表與消防證書不符 鍾傑文承認「無留意」 指同事「可能填錯」
但「宏泰」在宏仁閣年檢核對表上的「電線/電線管/線槽/線架/疏篩完好並裝穩,且沒有過度耗損」上剔了「是」,但「電力組件、電線規給火警後仍須長時間運營」則剔「不適用」。鍾解釋,之前有向消防處查詢,由2022年起消防裝置10幾年前,做年檢時「不知跟咩標準」,到底是根據2022年的法例,還是1984年即宏福苑落成時的條例檢查,而消防處回覆指根據落成時標準,他其理解是如有損毀要換,就跟2022年標準;如沒損毀,不用換,就用落成標準。
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前)及李澍桓(後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澍桓問及,宏福苑去年3月完成消防年檢後,為何及至10月至11月份才執修。鍾回應指,因維修主要內容涉及更換照明燈,共需85枝,供應商當時稱缺貨,要待同年11月才可供應。他都未曾到過宏福苑,靠同事跟他匯報現場情況。
李指,根據核對表,「水缸整體和結構、包括貓梯是否完好,沒滲漏和明顯破損」的紀錄為「是」,而2個帶關水缸存水的檢查項目皆紀錄為「否」。李指,消防水缸儲水能力須具備一定要求,包括存水量不可少於90%,一跌過90%時,就應自動由水泵抽水注滿。消防水缸正是消防喉轆救火時的供水主要來源,是否表明注水能力出現問題?
鍾回應指「可能當時填錯」,當時剔有問題,但他回去查看時並無發現,惟去年3月31日文件上有其簽名,但他無跟進剔「否」的原因,鍾承認知悉事件,但無留意。李關注,在另一份消防設備核對表上,「宏泰」並無紀錄水缸存水量的問題,問及哪一份才是正確。鍾回答指,消防設備核對表才是正確,但承認當時無看到,簽名時無留意。
鍾:憑肉眼可確定水缸情況 相信無漏水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隨即提問,關注如何確定水缸當時無問題?鍾指「會揭出來睇一睇,好難100%睇到,睇到水缸有水就ok。」,又指若水缸漏水會有水跡,容易發現,管理處也會通知,居民亦會投訴。
聽證會上展示水缸年檢核對表,在「注水/存水能力」上都剔了2個「否」,李問及「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並無指水缸有問題,是否「睇漏」:鍾指,除了證書,當時都有影相,「有咩都會影相」,但承認證書同核對表不匹配。
惟李指49張相片中沒有水缸的相片,鍾回應稱,是由於未發現水缸出現異常。李隨即追問,那為何年檢表格中會記錄水缸受損?鍾表示「唔知點解(其下屬、電工)黃健華咁表述,但強調「當然是我責任,我當時冇睇清楚」,並重申相信水缸並無漏水。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認為水缸鋪磚工程無必要 須清空水缸及關閉水泵
鍾又在口述證供中指,水缸不需「鋪磚仔」,因水缸只是儲水來滅火,沒有需要保持特別潔淨,故相關做法「不common」。據單價細數表,雜項工程包括水缸鋪磚,鍾指這不常見,過去維修水缸都沒見過要「鋪磚」,食水缸才多用「瓦仔」,又指修理水缸一般也不需3個月。李澍桓指當業主立案法團決定維修水缸,且要在內鋪磚就須清空水缸,並關閉水泵,避免放水後「扯返啲水上去」。鍾確認此說法。
李指,若放水就要停止水泵,惟加壓泵不用關,鍾稱,坊間做法是因若無水要向消防處申請「消防設備關閉通知書」(SDN),故會關掉消防加壓泵。主席陸啟康追問鍾是否認為「可接受、理解」,鍾同意。
宏泰消防電工黃健華。巴士的報記者資料圖片
確認宏福苑8座消防水缸都因工程而缺水 惟鍾無諗到向「置邦」反映
去年10月「宏泰」完成宏仁閣、宏道閣、宏新閣的消防維修工程後,員工蔡金龍到每座天台打開消防水缸的出水閘掣,以作完工測試,但另一員工唐慶倫未見消防水喉出水,遂再到3座大廈天台檢查水缸和消防水缸的出水閘制,發現3座大廈消防水缸內均無水。「宏泰」向宏福苑工程主管林先生查詢,得知宏福苑8座大廈消防水缸都有執修工程,故放掉消防儲水缸的儲水,「宏泰」員工向鍾傑文及宏福苑管理處報告後便離開。鍾確認此說法,指當時提出要員工向管理處交代,員工稱已交代,並得悉由「掛牌」的承辦商(「中華發展」)處理,其後他再得悉宏福苑8座大廈的消防水缸都因工程而全部缺水。
鍾傑文承認,在全數水缸缺水下,「宏泰」無法做完工測試。李澍桓關注,火災時有居民嘗試開消防喉救火,但水量甚少,並關注「宏泰」有否想過向物業管理公司「置邦」反映「我唔做得呢個工程呀,我做完試唔到,好大劑?」鍾回應「我當時冇諗到」。
據電工李俊賢的供詞,11月19日他跟黃健華去進行執修工程,更換警鐘及「扲手」,因恐觸電,要關消防總電掣,後發現消防泵總電掣全部已關閉,而總電掣連接水泵及警鐘電源。11月19日李俊賢在各群組指「消防泵被關」。
大批傳媒採訪聽證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泰更換設備惟無法測試 鍾不同意「有好大責任」
李指出,當「宏泰」更換完部件卻無法測試,「做了維修,但又唔知佢能否運作正常,你不覺得都有好大責任?」鍾不同意「有好大責任」,認為「換咗總比壞嘅好,」指維修時消防系統屬關閉狀態,「做完都係shut down狀態,火災當日接獲消防處查詢,問更換過的入水掣能否使用,他反問「如果我當時冇換到,系統又閂左,消防會唔會用?我覺得係有改善,雖然無證書作實。」鍾強調「宏泰」一直打算展開完工測試,而在別的工程完工前測試無問題,但不代表工程後的裝置仍有效運作,「我諗係自欺欺人。」
鍾指,一般做法是做完替換損毀設備工程後,等待管理處及對方公司完成工程,「除牌」後才進行測試,再出「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代表完成年檢維修。在10月17日,即水管工發現水缸無水後,曾致電管理處鄭小姐,詢問對方提供相關「掛牌」文件,但對方無提供。鍾指,從11月19日到大火發生前,他都無到過宏福苑現場。
鍾指「置邦」員工曾致電問關於「掛牌」表格
據鍾口供,11月26日下午約1時半,「置邦」林姓員工見「宏泰」工程已完工,致電著鍾盡快出「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指消防處催促;林於下午3時48分再致電鍾,問及如何啟動警鐘,鍾著他致電關電源的承建商查詢。
李關注,鍾在口供中無提及11月27日後的事,「置邦」林先生於凌晨問他「有冇宏泰申請掛牌啲form」,然後雙方傾談了57分鐘。鍾回應指,當時林問他想看關閉消防裝置通知(SDN),問否相關表格,鍾著他上網找尋,再給他相關鏈結,林告訴他「好驚」,「死喇!好似真係唔覺(掛牌紙)!」
宏福苑居民入內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無責任通知消防處總電掣被關 也沒向管理處提意見 「唔好教人做嘢」
代表「置邦興業有限公司」資深大律師許偉強關注,「宏泰」2024年無做年檢,鍾指有報價,但無收到「置邦」回覆,即雙方無同意的合同,鍾確認說法,指2024年一整年都無為宏福苑消防裝置做年檢,對上一次就是2023年10月。
但許指2023年10年26日「置邦」跟「宏泰」的合約指2024年1月開始為2年的合約,跟鍾的口供不一致。鍾指,2025年3月收到此文件,由「置邦」的林先生給他,但不同意2024年有文件。
許展示2024年4月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文件,指「宏泰」是消防裝置的「現有保養服務承辦商」。鍾表示同意此文件,指2024年有做火警演習。
代表「置邦興業有限公司」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巴士的報記者攝
但許關注,2025年10月16日,當發現水缸無水,鍾有向「置邦」查詢何時停、何時開回消防裝置,鍾同意此說法,但鍾承認無想過親自巡查確認。許指,根據鍾今日口供,10月17日鍾跟管理處鄭小姐聯絡,問她「拎掛牌記錄」,但當時鄭回應「不在手」。但由10月17至11月17日都無再跟進掛牌紀錄,鍾同意此說法。
許關注,鍾的口供提及當他發現消防泵總電掣關閉,但認為自己無責任通知消防處,鍾確認說法,強調無責任;許再問及,鍾是否認為向管理處提供意見較好?鍾直言,行內根深蒂固的做法是,即使覺得不妥當,「唔係自己嘅嘢,唔好教人做嘢」,強調除了追取SDN,無權限做其他事,在其角度通知管理處已是「多事咗」。
許問鍾,大火發生後是否看完新聞睡覺?鍾指,當日大火發生時,他曾想前往現場,但同事黃健華已經在場,指自己當時心情很複雜,但未諗到擔心自己,認為每一個香港人看到這樣的情況,都會感到擔憂,但比較擔心管理處,「因電掣不是我關,我驚管理處無跟程序做。」
宏泰閣居民葉家駒(黑外套者)。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