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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收賄案 14名被告判囚8至14個月

香港電台

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收賄案 14名被告判囚8至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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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收賄案 14名被告判囚8至14個月

2026年03月31日 15:18 最後更新:16:00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行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時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校,賄款共約110萬元,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分別判監8個月至14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表示,明白父母望子成龍,希望子女「贏在起跑線」,但大前提是必須守法,否則會造成不公,香港的學位資源有限,插隊行為無疑是抹殺從正當程序入讀的申請人,剝奪其他人的權益,強調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以向社會發出維護廉潔的信息。

法官又表示,被告入獄將對家庭沉重打擊,難以照顧家中長幼、面對經濟困難,但他們犯案前應該預計到後果,在平衡各種考慮,法庭以仁慈理由作出刑期扣減。對於辯方提出希望緩刑,陳慧敏說,貪污賄賂是嚴重罪行,判處緩刑並非恰當,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否則社會將付上慘痛代價。

13名家長來自11個家庭,事發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他們與另一名家長的生意夥伴,分別向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提供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以換取英基提供幼兒班學位予12名學童,包括涉案11個家庭的子女,以及涉案商人生意夥伴的女兒。他們通過入學面試後,原本在校方收生輪候名單中排在較後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賄款後,涉事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

而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早前已承認收賄,並轉為污點證人,排期至下月20日判刑。

編輯 :譚佩貞

醫務衞生局公布,將延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一年,至明年3月31日,以便利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可選擇於粵港澳大灣區指定協作醫療機構接受資助診症服務。

在延長的先導計劃下,如果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每次接受港大深圳醫院指定門診診症服務的醫療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或以上,該病人需共付人民幣100元,經醫管局核實指定享有豁免醫療費用人士除外,餘下的醫療費用差額便由先導計劃資助,上限為每年人民幣2000元,有關資助的使用期為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先導計劃在2023年5月推出,旨在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多一個自選的服務途徑,目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至今年2月底,累計超過6000名合資格的病人參加,當中逾6成為65歲或以上長者。根據港大深圳醫院去年11月進行的病人問卷調查,逾9成受訪者對服務表示滿意。

先導計劃現有病人如有意繼續參加計劃,可透過現行途徑由港大深圳醫院根據其醫管局覆診預約的門診類別,在港大深圳醫院對應的科室預約診症,並須在接受資助診症服務前,於港大深圳醫院填妥確認繼續參與的聲明;病人如無意繼續參加先導計劃,並希望返回香港在醫管局門診覆診,可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

至於從未參與先導計劃的合資格醫管局病人,或曾參與該計劃但需要更新個人資料的人士,則可由明日起向港大深圳醫院提出申請。

當局說,所有參加先導計劃的醫管局病人須登記醫健通,病人可按需要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前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紀錄」功能,申請過去三年存放在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並授權醫護人員在就診時瀏覽,以助診斷和治療。

編輯:黃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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