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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客行李藏私煙判囚5至7個月兼罰款

社會事

三旅客行李藏私煙判囚5至7個月兼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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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客行李藏私煙判囚5至7個月兼罰款

2026年04月02日 19:27 最後更新:21:03

​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4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5個月至7個月,以及被罰款500元至1000元。

一名33歲抵港男旅客的行李內檢獲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33歲抵港男旅客的行李內檢獲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於2月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32歲及38歲的抵港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7.3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2.85萬元,應課稅值約24.13萬元。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2日各被判處監禁7個月及罰款500元。

另外,海關人員1日在機場截查一名33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82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6.99萬元,應課稅值約27.17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被判處監禁5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兩名分別32歲及38歲抵港男旅客的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分別32歲及38歲抵港男旅客的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星期三(4月1日)下午在香港西北面水域巡邏時,發現一艘形跡可疑的內河船,遂截停搜查。

政府新聞網圖片

政府新聞網圖片

行動中海關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藥劑製品、乾鮑魚、皮手袋、烈酒及紅酒等,估計市值約70萬元。船長及船員涉嫌違反《進出口條例》被捕。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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