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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抵港空運包裹藏約十公斤懷疑氯胺酮 49歲收貨男控販毒

社會事

荷蘭抵港空運包裹藏約十公斤懷疑氯胺酮 49歲收貨男控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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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抵港空運包裹藏約十公斤懷疑氯胺酮 49歲收貨男控販毒

2026年04月23日 20:02 最後更新:21:13

香港海關昨日(4月2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毒品案件,檢獲約10公斤懷疑氯胺酮,估計市值約390萬元。

檢獲的懷疑氯胺酮。政府新聞處圖片

檢獲的懷疑氯胺酮。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昨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查驗一件從荷蘭抵港並報稱載有電線的空運包裹。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包裹內發現該批藏於電線捲筒與電線之間的懷疑氯胺酮。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同日採取監控遞送行動,在上環拘捕一名49歲收貨男子。該名被捕人士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將於明日(4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會繼續根據情報分析,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此外,市民亦要避免將個人資料或地址交予他人以作收取包裹或貨物用途。

被捕男子。政府新聞處圖片

被捕男子。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海軍星期二(四月十四日)分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及越南,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雙邊協定。

鄧炳強在簽署儀式上表示,國際間在司法協助上的合作,對於各個司法管轄區合力將匪徒繩之於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鄧炳強續說:「香港一直不遺餘力,透過擴大與外國司法管轄區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雙邊協定的網絡,強化本身的國際執法能力。今日簽訂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標誌兩地在司法合作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根據《基本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權下,香港特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香港特區與越南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協定,載有國際上同類協定的主要條款及保障,所涵蓋的協助包括辨認和追尋有關的人、送達文件、取得證據、執行搜查和檢取的請求、提供資料,及沒收犯罪得益等。

​已生效的香港特區主要雙邊協定(包括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載於以下網頁:www.doj.gov.hk/tc/external/international_agreements.html

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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