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指腹為婚,現代亦有相類似的翻版?台灣一名投資辦幼兒園的富商十一年前愛上8歲小女孩,當年32歲的他和女孩母親約定,只要讓女孩長大嫁給他,就願意支付學雜費與生活費。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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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余富商個性內向一直未有女友,偶爾透過接送幼童認識小女孩,並聲稱與對方母親達成協議,只要將當時就讀小二的女兒將來許配給他,就願意全力栽,連續九年包辦她學雜費、生活費。富豪說到做到,每次匯錢給對方母親數千到數萬不等;直到前年才在Facebook上發現17歲的「未婚妻」已婚,但新郎不是他。

富豪認為對方妻女聯手欺騙,向台北地檢署控告詐欺。檢察官看到類似古代的指腹為婚婚約,大嘆不可思議,認為契約嚴重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女孩長大後也不受契約束縛,不構成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