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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辯稱無犯罪意圖 官問不收錢出現得唔得

陳志雲辯稱無犯罪意圖 官問不收錢出現得唔得

陳志雲辯稱無犯罪意圖 官問不收錢出現得唔得

2017年02月21日 16:27 最後更新:19:36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就2009年《志雲飯局》涉收利益案向終審法院提上訴案,代表陳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陳志雲當日以藝人身分出席,屬商業活動,控方未能證其犯罪意圖,鄧國楨常任法官反駁指,「不收錢而在活動出現是有可能嗎?」

陳志雲(資料圖片)

陳志雲(資料圖片)

陳志雲2009年出席奧海城倒數活動,主持《志雲飯局》訪問藝人黎耀祥,涉嫌「秘撈」收酬11.2萬元。他遭廉署起訴收受利益,原獲判無罪,律政司兩度上訴,上訴庭兩度將案發還再審,更下令原審法官改判有罪,原審法官潘兆童最终判陳罰款8.4萬元。叢培崑亦被定罪罰款2.8萬元,二人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受理。代表律政司為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陳志雲為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而叢培崑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及大律師黃佩琪代表。

叢培崑 資料圖片

叢培崑 資料圖片

是次上訴涉及三項法律爭議點,第一是要求法庭界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中的代理人犯罪意圖、二是從1997年的莊寶案案例中解釋「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意思,以及三何謂合理辯解。

審訊的法律爭議點: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中的代理人收受利益罪,代理人需要什麼犯罪意圖才能構成條文的罪行、考慮到1997年的莊寶案案例應如何解釋「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元素,以及法庭考慮「合理辯解」的辯護時應採取什麼做法。

代表陳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陳志雲當日以藝人身分出席,屬商業活動,並非貪污交易、控方未能證其犯罪意圖,控方需要證明陳志雲有意圖收取所謂的賄款,以及付款者的意圖。鄧國楨常任法官駁指,「不收錢而在活動出現是有可能嗎?」,陳志雲當時作為總經理是不用出鏡,TVB沒有預期到用「志雲飯局」的名義出席額外活動。

謝指陳志雲與其他藝人一樣,以同等身份出席該活動,屬商業活動,並非貪污交易。而且回應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指,陳志雲出席活動不是針對主事人TVB的業務及利益。

另外他也有合理辯解,因無人反對過陳志雲出席活動,陳也不是對公司不忠誠。惟李義常任法官問「不用詢問也已經取得許可?」,鄧國楨常任法官問「難道僱主會預先知道你收款?」。謝華淵解釋,證人供稱TVB是知悉的,製作部總監做財務預算時要向李寶安報告。陳沒有犯罪的意圖。

由吳家樂與鄧兆尊主持的網台節目《娛樂好好玩》,經常大談娛樂圈熱話之餘,亦不時分享圈中秘聞,吸引不少網民追看。

在最新一集節目中,吳家樂表示自己算是見證過香港娛樂圈最輝煌的年代,也看過行業一路轉變。不過他坦言一直有個小遺憾,就是當年沒有在廣播道工作過,直到近年主持香港電台節目,才算補回心願。

吳家樂表示自己算是見證過香港娛樂圈最輝煌的年代

吳家樂表示自己算是見證過香港娛樂圈最輝煌的年代

拍檔鄧兆尊則表示自己曾經在港台工作過,現在反而希望有機會到商業電台試試開咪。不過當吳家樂提到「大師唔係話咩......」時,鄧兆尊即時擰頭兼擺手說:「唔好了,我唔鍾意同大師做,大師太厲害了,佢言詞太高了,我頂唔住!」

鄧兆尊直言唔鍾意同大師做節目

鄧兆尊直言唔鍾意同大師做節目

吳家樂聽後亦十分驚訝追問:「你都頂唔住?」鄧兆尊則直言:「頂唔住!之前我講錯句嘢都雪咗9個月。」

他隨即分享一段往事。當時「大師」跑步經過他身邊,突然問:「鄧兆尊,聽講你嗰陣時唔覆機個喎?」鄧兆尊當時坦白回答:「大師,我無用Call機(傳呼機)好耐喇,因為嗰時已經無Call機。無諗到就係呢句嘢,一雪就雪咗我9個月!」

鄧兆尊指一句說話得罪「大師」

鄧兆尊指一句說話得罪「大師」

雖然他沒有直接點名,但當有網民追問是否陳志雲時,鄧兆尊亦沒有否認。

鄧兆尊亦沒有否認是否指陳志雲大師

鄧兆尊亦沒有否認是否指陳志雲大師

吳家樂聽後笑說:「都要睇環境嘅,今時今日嘅鄧兆尊...唔覆你咪唔唔覆你囉!」鄧兆尊亦霸氣回應:「我雪返你啊!」並補充解釋:「嗰時真係無Call機嘛,我又唔係整蠱人。」

兩人亦感慨在娛樂圈生存並不容易,吳家樂直言:「有時打招呼又死,唔打招呼又死。要你死,你就係要死。」鄧兆尊則笑言,這其實要看當時是「紅運當頭」還是「黑過墨斗」。

吳家樂舉例說,在餐廳Canteen路過時,如果撞到「唔應該撞到嘅人」,可能就會出事。鄧兆尊更補充:「『哦,吳家樂,你無望我。得了,(雪藏)三個月啦。』真事來的,唔好以為講笑。」

二人指娛樂圈好易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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