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認親」是很多古裝劇集電影、甚至現代電影中的內容。大概指出只要有兩方的血液在水中可以混合,兩方就會有血緣關係。如果大家有看過港產片《九品芝麻官》有一幕「滴血認親」,迫使奸角常威最終講出真相出來。但,滴血法真的可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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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滴血認親」方法,分為兩種。一種叫滴骨法,另一種叫合血法。滴骨法,早在三國時期就有實例記載,是指將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頭上,觀察是否滲入,如能滲入則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統關係。宋代宋慈的《洗冤集錄》有載:「檢滴骨親法,謂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來認親生男或女何以驗之?試令某乙就身刺一兩點血,滴骸骨上,是親生,則血沁入骨內,否則不入。俗云『滴骨親』,蓋謂此也。」

《洗冤集錄》中提及的「滴骨親」 (網上圖片)

《洗冤集錄》中提及的「滴骨親」 (網上圖片)

至於另一方法「合血法」,大約出現在明代,是指雙方需要確認親屬關係時,就將兩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內,看是否凝為一體,如凝為一體就說明存在親子兄弟關係。

按照現代科學理解,滴骨驗親和合血法都不可靠。骨骼無論保存在露天地方,還是埋藏在泥土中,經過較長時間,一般情況下軟組織都會經過腐敗完全溶解消失,毛髮、指甲脫落,最後僅剩下白骨化骨骼。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會浸入。而如果骨骼未乾枯,結構完整、表面還存有軟組織時,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會滲入的現象。至於血液會否溶合在一起則與血型有關。因為人類的A型、B型血是能夠溶合在一起,如果以所謂的「合血法」檢驗兩名分別是A、B血型的人,其血液雖能溶合,但就證明不了兩人是有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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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缺乏人體常識,容易不自覺的把事情合理化,想當然的認為既然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液,那麼二人血液便自然能夠相融,所以一定會發生許多錯誤的認親案。《南史》記載著南朝梁武帝蕭衍之子蕭綜「滴骨認親」的故事:蕭綜的母親吳淑媛原來是齊宮東昏候的妃子,因其貌美有才學,被武帝看中,入宮後七月即生下蕭綜。宮中都懷疑非武帝親生,蕭綜長大以後,去盜掘東昏候的墳墓,刨出屍骨,用自已的血液滴在屍骨上,見其果真能滲入屍骨中,蕭綜半信半疑,後又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用自己的血在兒子的屍骨來試驗,血液仍能滲入骨中,於是就深信不疑了。自此,蕭綜確信自己是蕭寶卷的遺腹子,改名為蕭纘。

不過,在有些時候,「滴血認親」也有意想不到的作用,東漢謝承著的《會稽先賢傳》中記載,陳業的哥哥渡海殞命,同船死了五六十人,屍身消爛不可辨,陳業仰天泣曰「吾聞親者血氣相通」於是滴骨,血立即沁入。其他家屬也效法,都找到了自己認為的親人,人人慟哭,悲聲震天。這樣一來,滴血認親在某種程度上倒也成了一種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