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青衣汲水門大橋被船隻碰撞受損,導致大橋一度封閉,來往機場交通癱瘓。涉事拖船船長黎木喜及拖船船東公司早前承認「碰撞汲水門大橋」,案件早上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兩名被告早前已認罪,希望以罰款處理。案件押後至下午裁決。

被告黎木喜(資料圖片)

被告黎木喜(資料圖片)

控方律師在庭上強調,相關控罪最高刑罰是判囚6個月,以及罰款5萬元。

辯方求情時說,第一被告黎木喜意外發生後無逃避責任,有配合調查。律師又指,被告平日積極參與慈善及社區活動。

汲水門大橋及青馬大橋一度要全線封閉(資料圖片)

汲水門大橋及青馬大橋一度要全線封閉(資料圖片)

至於拖船船東公司、永業機器工程有限公司,辯方指出,被告公司屬家族生意,過往並無紀錄,事後感到悔意。律師說,兩名被告之前都已認罪,希望法庭以罰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