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爭產案中,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幼女陳慧慧不滿法庭要求其將爭產案賠償先存入法院,及不滿下令委任獨立會計師協助法庭解決會計問題與披露相關文件,入稟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該命令,今在上訴法庭被駁回,押後頒下理由。
陳廷驊幼女陳慧慧(資料圖片)
已故「棉紗大王」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前妻楊福娥就10多年前的家族分配財產協議,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幼女陳慧慧。楊在去年底獲判勝訴,可向陳慧慧取回數以10億港元計的賠償。雙方對判決不服均提出上訴,上訴聆訊將於10月進行。原訟庭在今年4月3日下令將賠償先存入法院,待上訴案完給再處理,以及下令委任獨立專家如會計師協助法庭,並可決定披露文件內容。陳慧慧一方不滿有關決定入稟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該命令,今在上訴法庭被駁回,押後頒下理由。
已故「棉紗大王」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資料圖片)
楊福娥一方早前要求陳披露與得益有關的資料,法官認為楊有權知悉資料,並下令委任獨立會計師協助法庭解決會計問題及披露相關文件。陳慧慧一方今早向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無權作出有關命令,更在仍未鑑定任何指定資產時,跳步要求陳披露文件,是無法執行的。而且委任獨立專家決定披露文件內容也是錯誤的決定,因為這應該是由法官決定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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