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旺角運動期間發生的刑事藐視法庭案,20個被告今日全部被判罪名成立,法庭押後判刑。

20人之中,11人早前已認罪:周蘊瑩、朱緯圇、張啟昕、馬寶鈞、岑敖暉、張啟康、 蔡達誠、司徒子朗、黃麗蘊、黃之鋒、楊浩華。

另外9人早前否認控罪: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麥盈湘及黃浩銘。結果全部罪成。

早前已認罪的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聞判後,於庭外表示,對裁決結果失望,認為事件不應由法庭解決,手法骯髒。

金牙大狀話,岑敖暉是認罪的被告,但又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呢個講法十分奇怪,因為認罪之後必然的結果,就是俾法庭宣判有罪。若然他是否認控罪的被告,話對法庭的判決失望,就正常一啲。

金牙大狀話,往後法庭判定刑期之前,會先睇番犯人的求情理由,除非岑敖暉完全唔準備求情,不會求法庭輕判,否則佢今天的評論, 十分愚蠢。

佢話,求情嘅最關鍵理由是被告表示有悔意(remorse),即係話對所作的藐視法庭行為感到後悔,而唔單只係認罪,但岑敖暉對法庭的判決表示失望,即係對犯罪行為毫無悔意,咁將來亦都好難求法庭輕判佢。

換言之, 岑敖暉今日在法庭外的評論雖然有型有款,但就十分不利往後判刑前向法庭求情。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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