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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設市政署 取代民政總署

政府擬設市政署 取代民政總署

政府擬設市政署 取代民政總署

2017年10月25日 11:03 最後更新:10月28日 11:50

政府建議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設立後,將撤銷民政總署,市政機構定名為「市政署」。行政公職局表示,政府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今日起展開為期430日的公開諮詢,諮詢期內將舉辦3場諮詢會,其中2場對象為全澳市民,1場面向本澳諮詢組織。


首場公眾諮詢會將於下月1日晚上8時至10時在新口岸教業中學舉行,今日早上起接受報名,名額400人。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諮詢文本已徵詢中央政府意見, 政府會嚴格按基本法執行設立市政機構,基本原則包括非政權性、不設選舉產生的代議機關等已確定,至於市政機構將來的組成和職能,希望多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諮詢文本建議,市政機構設定為服務與諮詢2大職能,因應職能設立不超過8人的市政管理委員會和不多於25人的市政諮 詢委員會,並建議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任期為5年,可連任一次。民署絕大部分人員將移轉至市政機構,政府會確保原民署人員的利益不受影響。另外市政機構成員的2名代 表將可進入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第4界別。

近期有指宏福苑業主聯署要求屋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公司盡快召開業主大會,以釐清屋苑保險賠償等細節安排,惟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合安已確認有關業主的資料不符法定要求,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大會;署方更接獲投訴,可能涉及冒充業主及虛假簽署等,已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早前有指宏福苑業主聯署,要求屋苑管理人合安管理公司盡快召開業主大會。資料圖片

早前有指宏福苑業主聯署,要求屋苑管理人合安管理公司盡快召開業主大會。資料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據了解,有業主於3月15日向合安管理公司發出電郵,提及透過網上表格收集到宏福苑業主的關注,但並無其他資料;而該業主於3月22日再向合安發出電郵,提供一些資料。合安在諮詢法律意見後,確認有關業主提供的資料不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會議。

合安已公布將於5月上旬舉行簡介會。資料圖片

合安已公布將於5月上旬舉行簡介會。資料圖片

此外,民政總署亦接獲投訴,個別業主表示所謂「聯署」缺乏核實機制,可能涉及冒充業主及虛假簽署等不當行為,當中的個人資料亦有被濫用或未經授權使用的風險,署方已將有關投訴轉交執法部門及法定機構調查跟進。

署方重申,合安已公布將於5月上旬舉行簡介會,讓業主掌握各項資訊,簡介會時間將不會與返回單位執拾安排和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的時間重疊。

民政事務總署。 資料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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