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經歷兩次的刑事審訊,《星島日報》報道,所付出兩次的律師團隊費用已高達2000多萬元,今年一月三日在高院首度審訊時,曾蔭權聘請「外援」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出戰,當時她以「友情價」600萬元包打,整個律師團隊總額費用近1300萬元,由於原審的陪審員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達成裁決,故陳官應控方要求下令案件重審。
由於Montgomery在英國有另宗民事案件要處理,陳官不肯遷就辯方檔期,故案件於九月二十六日作第二次審訊,並改由「本地薑」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擔任主帥,加上原有律師團隊成員,今次重審的律師費用亦高達1000萬元。換言之,曾蔭權面對兩次案件審訊,花上逾2000萬元的律師費。
曾蔭權為了這場硬仗,早於四年前「招兵買馬」吸納英港兩地「頂級大狀」代辯,由於案中不但牽涉曾蔭權,曾太鮑笑薇亦出面簽署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租約及附加協議書,故廉署於一三年九月一度召見曾太,當時代表曾太為金杜律師事務所。而曾為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辯護的Montgomery,則以「友情價」600萬元為曾蔭權「包打」。連同資深大律師鄧學勤和大律師陳政龍等,整個律師團隊費用總達1300萬元。
至於控方均以日薪由2萬至5萬元計算,從籌備案件至審訊終結,所花上的訟費約近500萬元。
由於主審法官陳慶偉只肯遷就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Perry的檔期,故重審案件鐵定九月二十六日開審,曾蔭權原聘的Montgomery因「撞期」而未能接手,需要改聘本地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出戰。余大狀在結案陳詞中,以較「貼地」及「地道」手法,向陪審團講解案中的法律觀點及證供,余大狀又以藝人劉德華若入住深圳大宅,其發展商簡直「Spitthericetosayyes」(「舌累」飯應),故發展商自付裝修費用有何奇怪,甚至聘請國際知名的室內設計師何周禮作設計,只想「洗底」及提高屋苑的名聲,以吸引其他知名度住客入住。
每當案件早上十一時半休庭,或下午一時午飯時間,以及下午三時半的小休等,曾蔭權與律師團隊都會在會議室作「賽後檢討」。
案件開審不久,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民主黨成員何俊仁、張文光及楊森,甚至專欄作定陶傑亦到庭「撐場」,主動與曾蔭權擁抱握手支持,並入庭坐在家屬席旁聽。前「一哥」曾蔭培及五弟曾蔭荃,亦到庭向兄長曾蔭權作鼓勵,曾蔭權兩名兒子曾慶衍及慶淳幾乎每日到庭支持父親。
73歲的曾蔭權在整個案件審訊中,每天早上都偕同妻子約九時二十分抵達高等法院,在會議室內與律師團隊研究當天的辯護策略,審閱大狀的陳詞,事事親力親為,和律師團隊十分「合拍」,彼此已成為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