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員包括重量級且掌握中港政商人脈的金融發展局,發表6份研究報告,6份報告由3個專責小組撰寫,主席查史美倫透露報告屬「由下而上」模式,與政府過往「傾掂再公佈」由上而下做法有別,目標是希望加快本港金融整體發展步速。
「由下而上」模式既可充分容納業內人士意見,亦令到金發局的調研開支大減,減輕財庫局的工作量。金發局理解到業界不少機構都有很強的研究部門,只要提出要求,這些研究部門也很樂意提供協助,因為可以直接影響未來的政策導向。
誠然,人民幣21條是最多人談論,但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提及如何監管開放式投資公司,與及鼓勵私募基金成立。新加坡是東南亞富豪的資產管理人,強化星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面對中國富豪崛起,他們極需要專業人士協助管理財富及作出投資,香港這方面已具國際聲譽,甚有發展潛質。
金發局的報告建議港府應為投資基金設立制度及締造有利的稅務環境、研究內地基金互認,並容許基金售予兩地投資者。另外,對私募基金稅務寬免及反避稅亦有建議,包括:盡快修訂基金納入境外基金稅項豁免範圍、考慮利得稅豁免擴大至證監會持牌法團、被投資私人公司不可為房產,或房產比例要少於10%、針對港人避稅條文不適用於財產分散離岸基金、未採用條文前,離岸基金投資後給予18個月寬限期。業界認為這些措施有助鞏固香港財富管理人的角色。
chanchan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