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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犯筆供2:使用細菌戰

大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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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犯筆供2:使用細菌戰

2014年07月04日 16:50 最後更新:16:53

藤田茂

  據藤田茂1954年8月筆供,他1889年生於日本廣島縣。1938年8月到中國山西參加侵華戰爭,任陸軍騎兵第28聯隊大佐聯隊長。1945年3月任第43軍第59師團中將師團長。1945年8月在朝鮮鹹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8年8月,在山西河津逮捕住民6名,“訊問這些被逮捕的人民時使用拷問、毆打等方法手段且殺害了”。

  1938年11月,在山西運城東北40公里的三路李村,“搜索屠殺了多數三路李村住民”。

  1939年1月中旬,在山西安邑縣張良村,“對軍官全體教育說‘為使兵習慣於戰場,殺人是快的方法,就是試膽。對此使用俘虜比較好’ 。‘刺殺比槍殺有效果’”。4月,在夏縣,“我命令第1中隊長……讓部下的9名兵刺殺了俘虜”9名。8月15日,在山凱撒州,“我讓把8名俘虜交給第1中隊,把9名交給第2中隊作為教育材料刺殺了”。

  1944年3月—1945年4月,任騎兵第4旅團長期間,“瓦斯彈:使用74發(綠彈)”。

  1944年4月10日, “我在歸德旅團司令部,召集各隊長,命令”“使用瓦斯彈的許可權給予聯隊長,在此作戰期間,騎炮1門攜帶20發瓦斯彈,聯隊炮1門攜帶10發瓦斯彈”,“俘虜儘量在戰場殺害,算入‘戰果’”。

  1944年5月2日,在河南許昌西南10公里的黃旗衛村,“刺殺俘虜4名”。

  1944年5月21日,在河南洛陽,“擊斃中國人民12名(1名是婦女)”。

  1944年10月26日,在河南太康附近,“拷問殺害中國人民6名”。12月16日,在黃河北左岸歸德北方地區,“拷問殺害中國人民11名”。

  1945年3月27日,“在竹林橋北200米的鄧縣——老河口道上的約50戶村莊,把合住民,連老人、婦女、小孩,……屠殺了這些住民”。同日,“在馬屈山攻擊使用了瓦斯彈”。

  1945年5月9日,在山東沂水西北25公里的石橋“殺害很多中國人民”,“放火,全部燒毀石橋村”。同月“作戰期間,使令防疫給水班使用霍亂菌,實施了細菌戰”。攻擊在豪山的八路軍時,“使用了瓦斯彈、瓦斯筒”。“為了預防遭受八路軍所埋設的地雷之害,則稱謂領路,使十幾名人民先行的事實是使令實地趟地雷了”。

  1945年6月,“在濟南的虐殺俘虜”,“把使用於陣地構築的濟南俘虜收容所600名以上的俘虜,在6月15日以後使用於教育刺殺了”。

  “停戰後的處理。(1945年)8月17日召集各大隊長命令如左:1.銷毀各種檔(消滅日本帝國主義的罪行,尤其湮滅對共產黨彈壓的證據),2.埋沒特種彈(瓦斯彈、燒夷彈、發煙彈、曳火彈、及一部分信管),3.銷毀防毒面(具)……”。

原始稿件連結:

http://61.135.203.68/rbzf/img/02tt/03.htm




歷史的風口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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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華日軍戰犯的筆供1

 

日本內閣通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中國就回敬檔案館每日公布一個日本戰犯的筆供,揭露日本侵華的暴行。我喺度每日轉截一下:

鈴木啟久

  

據鈴木啟久1954年7月筆供,他1890年生於日本福島縣,1934年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任步兵第28聯隊長輔佐,1945年4月任陸軍中將,第117師團長。同年8月31日在吉林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4年6月前後,在錦州“殺害了2名中國農民”。

  1935年3月上旬前後,援助高木大佐“於上板城附近燒掉了兩個共有300戶的村莊,並殺害了很多中國人民”。

  1940年9月,在安徽宣城作戰中,對躲在屋內的約50名抗日軍人“以毒瓦斯將其全部慘殺了”。

  1941年在安徽巢縣設置慰安所,並誘拐了20名“中國婦女及朝鮮婦女做為慰安婦”。

  1941年11月,在河北棗強攻擊八路軍,“殺害了10人,並燒毀約有600戶兩個村莊,同時屠殺了100名中國農民”。

  1941年12月,“強制居於長城線附近2公里以內的”“居民遷移,使之成為無人區”。

  1942年1月,在唐山一帶命令田浦大佐“掃蕩,燒毀了約有800戶的房屋,並屠殺了1千名中國的農民”。

  1942年4月,在河北豐潤田官營“大力的虐殺了八路軍,在魯家峪攻擊洞穴時使用毒瓦斯慘殺了八路軍幹部以下約一百人,”又將“逃至魯家峪附近村莊避難的235名中國農民用野蠻的辦法慘殺了(將其中的妊婦剖腹了),燒毀房屋約800戶,將往玉田送交的俘虜中殺害了5人,強姦婦女達百名之多”。

  1942年7月,在豐潤將“民房燒毀了500戶,慘殺了約100名中國農民”。

  1942年9—12月,為把遷安、遵化等地“變為無人地帶,即強制該區的居民全部遷移。”“在該地區燒毀的房屋達一萬戶以上,強迫搬走的人民達數萬以上,被慘殺者也甚多。”

  1942年10月,“對灤縣潘家戴莊1280名的農民採取了槍殺、刺殺、斬殺及活埋等野蠻辦法進行了集體屠殺,並燒毀了全村800戶的房屋”。

  1942年,命令日軍盤踞地區“皆設有慰安所,並引誘約60名的中國婦女任慰安婦”。

  1944年5月,在河南新鄉“向抗日軍遊擊隊進行攻擊並將其殺害約10人,同時將戰場附近的村莊燒毀約300戶,殺害約100名的中國農民”。

  1944年7月,在河南封丘“殺害了約40名的抗日軍遊擊隊,並在其附近燒毀了一個約有400戶的村莊,殺害了約100名的中國農民”。

  1944年8月,向河南懷慶抗日軍隊“進行攻擊,並殺害約10人,將農民的房屋燒掉了約400戶,虐殺了約30名的中國人民”。

  1944年11月,“我命令步兵部隊侵略林縣南部地區後,在撤出該地區之同時,由防疫給水班在三、四個村莊散佈霍亂菌,因此後來我接到‘在林縣內有100名以上的中國人民患霍亂病,死亡人數也很多’的報告”。之後,又在長路縣某村“將該村約300戶的房屋燒毀,並將該村的660名中國農民以極野蠻的辦法虐殺了,即槍殺、刺殺、燒殺等極慘暴的方法” 。“另外,在此侵略中,我的部下又共殺害了30名俘虜”。

  “我為了試驗以空氣注射殺人的方法,於1945年春在懷慶的師團野戰病院命令“進行試驗,即給予當時住院的1名中國偽縣警備隊員極高的代價進行了試驗”。

  1945年春,在懷慶一村莊“將該村莊的農民殺害了約500人,將全村600戶房屋燒掉了”。

  1945年春前後,將焦作“附近村莊燒毀了約400戶房屋,慘殺約100名中國農民”。

  1945年,在“蟠居地區命令設立所謂慰安所,並引誘約60名的中國婦女和朝鮮婦女任慰安婦”。

  1945年7月,中旬“在醴泉進行了侵略,慘殺了約40名中國人民”。

  “在侵略中國期間”,“只我個人的記憶即殺害了5470名中國人民,燒毀和破壞中國人民的房屋18229戶,其實際數字很(可)能還多”。

原始檔案連結:

http://61.135.203.68/rbzf/img/01lm/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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