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前年搜出懷疑爆炸品案於高等法院續審,主審法官薛偉成今早就法律及控辯雙方的證供引導5男2女陪審員,法官指庭上曾提及一些政治取態,著陪審團不應考慮而影響裁決,又指被告有權選擇不自辯,不需要對此作猜測,舉證責任在控方,若認為控方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則裁定無罪。

左起: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資料圖片

左起: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資料圖片

法官總結控方案情,指本案五名被告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和文廷洛於5月28日及6月14日合謀在蠔涌亞視前廠房製造爆炸品,警方亦在6月14日在現場找到膠箱,箱內放有製造爆炸品的化學物品。法官提醒陪審團,第五被告在錄影會面所說的話,並不能針對其他被告。而控方又在首被告住所及走廊、次被告住所及第三被告的住所和背囊,發現他們保管爆炸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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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續指,至於辯方並不同意控方案情,表示5月28日是社交聚會,他們到蠔涌是要「靈探」,又表示警方在5月28日看見的箱,與6月14日所檢取的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