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曾問辯方醫生:「有沒有可能是被告假扮患上精神病?」
15歲私影少女虐殺案,庭上透露被告劉璋輝,得知原律師無法說服控方讓他改認誤殺罪後,即換新律師;而鬼神說法亦在審訊前兩個月突然冒出。
被告劉璋輝(資料圖片)
法官薛偉成問辯方精神科醫生:「有沒有可能是被告假扮患上精神病?」辯方醫生陳嘉璐認為,被告得知要撰寫報告後數月才發病,不似假扮,有可能是審訊壓力加劇了病情;但法官不同意其說法。
精神科醫生陳嘉璐
控方反駁,主診醫生筆記記錄,被告指如女事主當日肯換上聖誕裝束或是有流血,「所有嘢都會唔同晒」,可見被告記憶清楚。
但陳醫生認為,被告可能看來平靜,但仍有幻聽,如聽到「神的說話」,被告亦只是個別日子情緒穩定。
疑犯劉璋輝﹝資料圖片﹞
而另一名政府醫生就形容被告說話有條理,對「時地人」有清晰理解,情緒平靜,亦能自控。
法官向陪審團指出就特別事項裁決的六大原素,包括被告是否明白控罪、能否答辯、可否在選陪審員時提出反對、可否向律師提出指示、可否跟從法庭程序、以及被告能否自辯。如果被告能夠做到以上所說,即可裁決被告適宜答辯,但如果有一項或以上不能達到,則裁定被告不宜答辯,屆時便需要就被告有否殺人的行為作決定。
死者郭惠明﹝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