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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犯筆供12:強姦數十女性允許活人解剖

大視野

戰犯筆供12:強姦數十女性允許活人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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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犯筆供12:強姦數十女性允許活人解剖

2014年07月14日 22:28 最後更新:07月22日 22:31

據菊地修一1954年12月筆供,他1915年出生在日本宮城縣,1937年派遣到偽滿洲國。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投國民黨閻錫山部,任太原綏靖公署教導總隊少將炮兵團長。1949年4月24日在山西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8年9月下旬,在河北省堯山縣堯山城附近偵查時,“正路過東門,有25歲左右的婦女和4歲左右的女孩子,對此我說,到現在還留在城內的是敵人家屬,即命部下以輕機關槍和步槍射擊,將婦女射殺,以後對哭拉著母親屍首的女孩子也用步槍將其射殺了”。

  1938年10月上旬,在河北省高邑縣,“為鍛煉新兵膽量叫新兵刺殺俘虜” ,“首先叫3名士兵向綁在樁子上的1名俘虜,於30公尺地點,一個一個的以衝鋒要領突刺,接著又叫其它新兵2名同時刺殺在坑邊旁的2名,將其刺落在坑裡”。

  1939年3月下旬,在山西省代縣峨口鎮,對拒絕借用做飯用具的兩名婦女進行毆打,“在房屋內又把30歲左右的女性和她的孩子2名刺殺了,接著又在民房內刺殺了居民3名”。

  1939年12月中旬,“在太原市內一家民房裡強姦中國女性1名”。

  1940年3月下旬,在山西省 “崞縣賈莊東北側70公尺河灘上,將八路軍俘虜3名由中隊的兵5名拿刺刀突刺後射擊慘殺”。

  1940年4月上旬,山西神池縣“參加對水泉梁東方山溝中居民掃蕩時,把逮捕的居民20余名刺殺或射殺了”。

  1940年5月中旬, “仗分遣隊長的權力,把16歲1名中國女性強姦了”。

  1940年7月中旬,“奉大隊長之命,把1名18歲左右的八路軍傷兵交由配屬憲兵詢問後,由憲兵拿手槍射擊頭部殺害了”。

  1940年9月上旬,“於五寨縣五寨城內,把1名20歲左右的女性強姦了,以後又強姦2次”。

  1941年9月上旬,“在偏關城內憲兵隊,由特務工作隊領來婦女3名,叫她們在筵席上斟酒後,23時我在憲兵隊把22歲左右的婦女強姦了,並縱容部下軍官2名強姦其他婦女2名”。

  同月上旬,配屬在中隊的軍醫中尉河原信二,提出對俘虜1名進行活人解剖,“於是就允許他解剖。……首先把咽喉割開,不叫出聲,施行盲腸手術後,河原信二拿手槍射擊腸子,又把腸子割開縫合起來後,就那樣擱在醫務室,看經過的情況。第3天14時許,又施行隔斷關節手術後,抬到中隊兵營院子裡,河原信二拿手槍射擊還活著的俘虜頭部,屍體埋在當場”。

  9月中旬,“於偏關城內中隊兵營碉堡裡施行活人解剖,把腸子割斷縫合起來以後,到第2天下午看經過情況,17時,把該人抬到偏關城內中隊兵營東南側城牆地方,河原軍醫拿手槍射擊頭部慘殺”。

  1942年2月上旬,“由第3中隊曹長金井忠作把和大隊逮捕的6名居民一起于三岔堡城外東南角地裡刺殺了”。

  2月中旬,在岢嵐縣霸王山,“至少燒毀民房有200所”。

  5月上旬,“叫翻譯把從大同市來神池城1名19歲中國女性帶到神池城內翻譯家裡強姦了,以後又強姦該女性3次”。

  1943年4月中旬,“于平山縣孟家窊把250名居民、50頭驢奴役了15天。……以其中2名怠工為理由,由指揮班長毆打後,11時許縱容于孟家窊東北側射殺了”。

  6月下旬,“急襲神池縣史家莊後,……逮捕八路軍4名,居民2名,……拿刺刀突刺3名八路軍俘虜而慘殺了”。

  7月上旬,為了試驗中隊新兵膽量和鼓舞士氣的目的,把來歷不明的2名俘虜叫新兵拿刺刀突刺慘殺。

  1938年7月下旬—1945年9月3日的罪惡總結如下:殺人總計292件,1122名。其中平時845名;戰時277名。“殺人手段:……斬殺7件、10名;打死2件、3名;活人解剖4件、4名;……摔死3件、5名;拷打後死亡1件、1名;活埋1件2名;使用瓦斯後射殺和突刺1件、1名;使用細菌2件、33名”。“被害人區別:居民202件、727名”。“強姦60名。個人強姦39名”。




歷史的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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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樂圭二

據相樂圭二1954年11月筆供,他1916年出生在日本福島縣。1937年4月駐紮偽滿洲國三江縣。1938年7月起任步兵少尉小隊長、中尉中隊長、警備隊長、代理大隊長、大隊長等職。日本投降後,投閻錫山部,任少將參謀長、團長等職。1949年4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8年7月27日,奉大隊長“要好好地斬殺”之命,參與對八路軍俘虜的斬殺行動。“我就用軍刀砍死了其中的40歲左右像個農民的人1名”。

  1938年10月26日,由南宮縣向新河縣進攻之際,“我用軍刀砍下了在凹地裡隱藏的1名青年住民的手臂”。

  1940年5月,在神池縣,“射殺便衣民兵3名”,“在八角堡南門外槍殺了中隊從大嚴備鎮附近逮捕來的民兵2名”。

  1940年7月,在朱家川一帶抓捕了12名住民審問拷打,後“以刺刀刺殺了8名,射殺了4名”。另外,還“逮捕了行宮墕附近住民約70名左右,於行宮墕東邊約1000米地方,把其中30餘名用土埋其半身,以機關槍掃射,全部把他們殺害了”。另本部的和泉軍醫中尉和條田衛生軍曹共同將1名八路軍休養所中1名重病員“作為活人解剖手段把其殺害了”。

  1940年9月,參加對八路軍百團大戰的反擊作戰,在任家村“第3中隊長加藤友記逮捕了該村住民20名,于寧化堡把其全部射殺了”。

  1941年9月下旬,指揮襲擊王家溝,發出號令:“看到日軍的住民而逃跑的都是敵性分子,趕快給我殺光!經射擊的結果,射傷了住民7名”。“於東寨鎮我縱容其拷問了住民10名,輪姦婦女5名”。

  1941年8月—10月中旬期間,佐藤特務工作隊“逮捕、並拷問了居民約40名,其中打死、射殺、刺殺20名”。

  1942年2月,“掃蕩馬家河村,下令射殺住民3名”。“下令追擊向西方逃避的住民,結果射殺住民3名、射傷3名”。

  “我於1937年4月起至1945年9月3日止,參加日軍對中國人民所犯下的罪惡事實,統計於下:即殺人總數為831名。殺人對象內計:男住民420名,女住民14名,民兵98名,八路軍兵員252名,抗日軍兵員38名,俘虜兵員9名”。殺人手段計:射殺、刺殺、斬首、燒死、摔死、餓死、瘐死(坐監獄而死)。

  “傷害總人數為:519名”。手段是:射傷、砍傷、踩地雷炸傷、刺傷。

  “強姦中國婦女人數合計為34名”。

  “逮捕了住民的總人數為112名,此外在戰場上俘虜兵員的人數為368名,這些人送往後方後的處理情況不明。尚有逮捕、抓捕的經過拷問和毆打審問的人數為住民215名。此外抓捕和平住民作為踩地雷、領路、當馬夫、擔挑行李、以及無代價奴役其修築軍用汽(車)路和築城工事的人數有1171名”。

  “對八路軍在戰場上使用過毒瓦斯(赤筒12個)一次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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