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朱偉聰的潘熙大律師指,「雙學三子」的案件昨天已上訴得直,被告的保釋申請應被批准。
十三名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示威的社運人士,因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其後經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各人被改判監八至十三個月。眾被告早前申請終院上訴證明書獲批,當中有10人已取得保釋,終院今午處理最後三人朱偉聰、嚴敏華、梁穎禮的保釋申請。署理首席法官李義批准三人以10000元現金保釋外出。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代表朱偉聰的潘熙大律師指,被告的上訴理據有合理可爭議之處,又指他有很強的本地聯繫,且無案底,而「雙學三子」的案件昨天已上訴得直,被告的保釋申請應被批准。而代表另外兩人的郭憬憲大律師表示沒有補充。控方則表示不反對三人保釋。
梁穎禮、朱偉聰及嚴敏華。
三人的保釋條款包括提供一萬元保釋金,亦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向警署報到、及居住在報稱地址。李義法官稱三子的公民廣場案昨日已有判決,因此會盡快排期就申請上訴許可聆訊。
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示威。﹝資料圖片﹞
三人約於下午五時一同步出終院,朱偉聰表示在監獄半年來學懂很多,指反思自己一直參與抗爭運動錯失了甚麼,認為一直以來抗爭之餘但卻沒對市民解釋他們所抗爭的議題,形容自己若沒入獄這半年,或許自己會繼續在其他議題上「盲樁樁」,指自己在獄中有就抗爭運動作深刻反省。梁穎禮則表示感謝囚友及一些明白事理的懲教職員。嚴敏華則指今次是第二次坐牢,惟上次沒反省自由社運的角色,今次反而更成熟,反省到甚麼才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