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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供款上限擬提高 首階段增至1950元

強積金供款上限擬提高 首階段增至1950元

強積金供款上限擬提高 首階段增至1950元

2018年07月19日 12:10 最後更新:12:28

積金局擬提高MPF供款入息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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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管理局完成四年一次的強積金供款入息上下限檢討。據了解,局方向政府建議分階段將目前每月1500元的強積金供款上限提高,首階段會調高至1950元,兩年後再加至2400元,預料有近50萬名月入3萬元以上的僱員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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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積金局最新建議,將強積金供款入息下限由現時的7100元提高至8050元,這意味著月薪8200元以下的打工仔毋須再供強積金,預料會再多2萬名僱員毋須再供款。供款入息上限方面,建議由現時的3萬上調至4.8萬元,由於幅度較大,當局建議分兩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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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階段將由3萬元上調至3.9萬元,按供款5%計算,即每月最高供款由現時的1500元上調至1950元,增加30%。實施兩年後,次階段再加至4.8萬元,每月供款上限調至2400元,預料有約49萬名打工仔在日後須增加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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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回應表示,已將檢討結果交政府考慮,相信政府會小心審視和考慮報告,適時公布檢討結果。如果政府同意提高供款上下限,須交立法會審議及修例。

由於涉及修改法例,暫時未能確定何時實行。

積金局建議增設第二級拖欠供款附加費,以促使違規僱主及早繳清拖欠供款及附加費,加強保障僱員的強積金權益。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積金局社交網站圖片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積金局社交網站圖片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在網誌說,根據現行法例,無論拖欠時間多久,附加費劃一按欠款金額計算徵收百分之5。延遲繳清拖欠供款和附加費,不但影響被拖欠供款僱員的權益,亦對一向奉公守法的僱主不公平。積金局建議引入第二級附加費,若違規僱主過了一段時間仍未清繳款項,將被徵收新增附加費。有關供款及附加費會全數存入受影響的打工仔女的強積金帳戶。

積金局建議增設第二級拖欠供款附加費。積金局圖片

積金局建議增設第二級拖欠供款附加費。積金局圖片

積金局將會就兩級附加費的建議諮詢勞工團體及商會等持份者,聽取他們的意見,包括引入第二級收費的適切限期及水平,目標是在今年年中前向政府提交諮詢結果及具體建議,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做好準備。

截至今年2月,2025/26財政年度積金局每月平均發出約31000張通知書,當中只有約16%的違規僱主按要求在14日限期內繳清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根據過往經驗,約一半的違規僱主在供款日後約4個月內繳清欠款及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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