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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還要拯救香港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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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還要拯救香港足球

2018年08月10日 15:55 最後更新:16:00

假如一個地方的足球水平位列世界140名以外、聯賽入場人數僅得1200人、職業球員數量逐漸減少、訓練設施極為短缺,你還會願意政府投放大量資源振興這項運動嗎?

近日,由於香港足總主席梁孔德公開表示香港足球沒有出路,引起輿論一片嘩然,甚至有立法會議員撰文批評此番言論,要求改革足總及撥出更多資源支持足球發展。

筆者理解,香港曾經是東亞球壇首屈一指的勁旅,從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都出產不少優質球員,令部分社會人士對香港足球仍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可是,與香港絕大部分行業一樣,過去二十年的發展不進則退,變成一潭死水,無從挽救。

自二千年起,足總或是商界不是對於本地球壇的沒落無動於衷,前者曾經推動「鳳凰計劃」,培養年輕人才,惟最終真正具備級數的職業球員寥寥可數;後者就有羅傑承等人投資各大球會,大手招兵買馬,惜近年已經無以為繼,各支球隊仍難與亞洲各地的對手相提並論。可見香港足球不是沒有力挽狂瀾,而是根本回天乏術。

現時政府每年大約撥款三千萬支持港足發展,包括場地、青訓、宣傳等,可是這些資源並未真正刺激本地球壇的發展。假如希望香港足球重拾昔日光輝,投入更多資源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周邊國家對足球的投入也是與日俱增。以中國為例,各大球會以過億人民幣收購歐洲一流球員,球會班費數以十億計;加上習近平主席銳意發展足球事業,各地的青訓資源和規模都有增無減。另一例子有日本,自九十年代開始發展職業足球,至今同樣斥巨資收購頂級球星,也有健全的訓練制度,惟近三十年來日本仍是世界二線尾三線頭的普通球隊。

因此,如果香港希望追趕各地的步伐,至少要投資十倍、百倍、甚至千倍的資金才可成事。而在「軍備競賽」下,大家應該有心理準備,即使資源再多也可能收穫不大,無法大大提升港腳的實力和代表隊的排名。所以,問題來了,憑什麼香港足球有如此特殊的地位,可以得到比其他運動項目更多的眷顧?

如果根據現時政府分配體育資源的原則,即掛勾資源與項目成績,那麼政府反而應該集中資源發展羽毛球、單車、滑浪風帆等在國際大賽中屢獲殊榮的運動。如果政府希望香港體育事業百花齊放,那麼更應關心冷門的體育項目,令各類運動可以在香港落地生根及更好保障運動員,而不是集中資源,對足球特別照顧。

大家應該明白,足球是需要人多地多的運動。在房屋供應極為緊張的情況下,把足球發展放在社會優先位置恐怕與絕大多數市民的期望有落差。再者,足球發展進入高度資本化的階段,這種投入多、風險大、回報低的投資是否值得,社會大眾應該有所深思。




黃遠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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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解決黃牛問題

 

黃子華最後一場棟篤笑終於完滿結束,坊間充滿依依不捨的感受。不過,這場引起全城關注的表演,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是黃牛問題。

記得年初開賣的時候,由於贊助單位預留大量門票,使公開售價的數量極少,造成非常誇張的炒賣問題。一張千元的門票,在坊間竟以過萬元轉售,令大批粉絲大感失望和不滿,連黃子華本人也對造成的炒風頗有微言。

面對日益嚴重的黃牛問題,部分立法會議員對此極為關注,紛紛要求政府重新檢視打擊黃牛的條例,加強對炒賣集團的阻赫力,甚至有意見認為可以加入「買票實名制」,要求購買門票的人提供個人資料,並在開場前核對,以杜絕炒賣問題。

這些建議,不禁令我想起黃子華<無炭用>的台詞。當時是2003年,因為經濟、民生問題和沙士襲港,市民民怨甚深,於是不論「失業、失戀甚至失憶」,都說成是「董建華的責任」,意即諷刺港人「賴得就賴」,什麼都當成是政府的缺失。

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現黃牛問題,主因是供求並不平衡。當供應少於需求,便會造成短缺,價格自然上升,而擁有相關貨物的人便可高價出售圖利。按照經濟學家的想法,解決黃牛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增加供應,直至供求達致平衡。換言之,表演者應該大幅增加表演場次,直至公開發售門票的價錢與轉售一致或黃牛問題絕跡。

然而,現實是表演者不可能為了供求取得平衡而增加表演場次,因為表演場次的多寡並非表演者說了算,還要考慮多種因素,如場地、成本效益、表演者體力等。所以部分意見認為,應該由政府採取主動,打擊黃牛。

事實上,黃牛問題是全球問題,不但在香港,在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發達國家,同樣面對令人討厭的炒賣風氣。各國政府都選擇制訂條例,以法律限制炒賣活動。例如美國,就要求所有購買門票的人在網上提供個人資料,並在入場前出示證明才可領取門票;加拿大的做法就是大幅增加罰款及監禁年期以阻嚇炒賣者。

由於這些條例都是過去兩年才正式實行,目前很難檢討這些做法是否有效。不過,根據社交平台的言論,似乎仍有不少粉絲投訴一票難求,反映立法打擊黃牛未必是有效的做法。而且,各國都有民眾批評以上的條例是矯枉過正,影響真正入場欣賞表演的觀眾,例如美國就有意見指做法增加民眾轉贈門票給親友的難度,亦有主辦單位認為入場前的檢查程序過於麻煩。

有見及此,西方娛樂圈開始「自己黃牛自己打」,由表演單位採取主動,在不用增加表演場次下打擊黃牛活動。例如美國天后泰勒斯(Taylor Swift)就按照粉絲參與度,如有否跟蹤她的社交媒體資訊、觀看她的音樂錄像等,決定買票人士的順序,以確保買票人士主要是她的忠實歌迷;鄉村音樂歌手Eric Church則會檢視個唱的銷售情況,並曾經取消25,000張懷疑黃牛票的入場資格,再轉由粉絲訂購。這些做法,比起由政府監管來得更有彈性和直接,大大打擊黃牛票問題。

這個世代,愈來愈多人將問題歸咎於政府身上,永遠期望政府解決這樣哪樣的問題。但是,與其期望公權的介入,倒不如反求諸己,思考在法律框架之內,如何運用合情合法合理的權利解決問題。